他年好花發 認取血痕斑
說史131122
斯德哥爾摩血案: 天花亂說(二)
掌門執筆
劇目 〈斯德哥爾摩血案〉
十六世紀初, 瑞典蘊釀脫離「卡爾馬聯盟」, 追求獨立. 卡爾馬聯盟Kalmar Union由丹麥挪威瑞典三國所組成, 而以丹麥為宗主. 聯盟扼守著波羅的海商業航運要道, 經濟利益極為龐大. 丹麥憑藉操控聯盟, 壟斷利益, 國力臻於巔峰. 當時丹麥版圖倍於現今, 今日德國北部和瑞典西南岸許多地方皆其所有. 然而, 一件事造成了歷史的轉捩點.
1520年, 瑞典獨立運動愈演愈烈, 貴族們將反對獨立的大主教關押起來. 丹麥 奧爾敦堡Oldenburg王朝國王(兼挪威王) Christian II以護教為口實, 率軍進入瑞典首都. 他把當地上層貴族八十人集體在廣場斬首示眾, 史稱 “斯德哥爾摩血案”. 國王因此為自己贏得了 “暴君”的稱號.
殺人八十不為多, “斯德哥爾摩血案” 相比百餘年後法國 美第奇太后策劃的 “巴薩羅繆節血案” ,無論規模和狠辣程度都相形見絀. 但由於受害者是整個瑞典政治的上層, 引起了舉國極度憤慨.
1523年, 瑞典擁立年青英武的Gustav Vasa為王, 宣佈獨立, 建立後來極其顯赫的 瓦薩王朝. “獨立即戰爭”, 瑞典奮起擊敗了丹麥, 粉碎存在了126年的卡爾馬聯盟. 更在緊接著二百年兩國漫長的 “波羅的海爭霸戰” 中把丹麥打得抬不起頭來. 這血案標誌著瑞典霸業的起點, 和丹麥霸業的終結. *** Christian II何以喪心病狂, 自掘墳墓?
拆局〈為何製造血案〉
泡製血案用現代語言來說便是搞 “恐怖主義”, 原是當事人不得已而出之的下策. 在強者來說, 是力不從心, 眾叛親離之時的威懾高壓手段, 如美第奇太后和 明太祖成祖之所為者. 在弱者來說, 則是對正面抗爭完全失去信心之時的行徑, 如連串 “以阿戰爭” 當中, 阿拉伯人輸掉了 “六日戰爭” 之後的所為.
從歷史上看,蒙古民族似乎是泡製血案的裡手,享有 “兇殘第一” 的惡名。只要細究其西征史,便可明白到他們其實非常之 “理性選擇” 。 拔都西征大軍兵員不過十餘萬,其中多數是突厥人,蒙古騎兵少至不足五萬,所以極為珍惜本族軍士的性命。他們長於野戰,弱於攻城,非常顧忌大軍過後,可能遮斷其歸路的城市。 所以對付死守不降,更甚者降而復叛的城市,屢次施加非常酷烈的屠殺,去到除工匠外悉數殺清的地步。
但據杉山雅明《忽必烈的挑戰》一書所言,忽必烈汗平南宋,收杭州的時候,蒙古軍入城竟然 “秋毫無犯” ,杭州隨後數十年繁榮更勝往昔。 何以 “前暴而後溫” ? 反映的是統治者的政治信心和統率能力。屠殺其實是毀壞自家的資產,你有信心管理得來,為何要砸爛它? 可資對照的是百年後明太祖破大都(即北京) ,全城玉石俱焚。
明成祖沒有父親那麽殘暴,但一手泡製了 “方孝孺十族血案” ,對齊泰黄子澄家人的虐待簡直是心理變態。 這皆因他最害怕被指責為 “簒位者” ,又皆因他正好是貨真價實的 “簒位者” 。
結論:製造血案是當事人處身險峻情勢, 下意識地補償內心「無力感」而施行的非常手段, 故此時常帶著神經質的味道。***
歷史〈爭霸波羅的海〉
北歐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和西南歐緯度差異,物產不同,歷來貿易蓬勃,有鉅利可圖。 漢撒同盟Hanseatic League (1356-1669年) 是德國北部沿海商業城市結成的政治實體,擁有強大的資本和海軍,掌控海域,壟斷貿易二百餘年。
1397年丹麥挪威瑞典三國成立卡爾馬聯盟, 推舉丹麥奧爾敦堡王室為共同君主,意在抗衡漢撒同盟,維護三國商業利權。這兩個聯盟合縱連橫,既相抗拮鬥爭,又是貿易伙伴,關係非常怪異。卡爾馬聯盟的成立,標誌著丹麥國勢如日中天,名副其實是波羅的海霸主。
十五世紀瑞典陸續發現大型銀銅礦山,國力日漸充實,於是不甘雌伏,常思獨立。 踏入十六世紀 “大航海” 時代,西班牙和葡萄牙率先崛起,成為七海強豪,非常渴求半島內陸的木材以濟造船所需。*** 當時荷蘭為西班牙屬國,領海與三國相鄰接,遂定策聳恿瑞典叛離聯盟。
這就是Christian II當時面對的嚴峻大局,他害怕西屬荷蘭和漢撒,遠過於屬國瑞典。這就是他施行超高壓手段,意圖 “先安內而後攘外” 的原因。****
後事如何? 瑞典瓦薩王朝代出英武之主,不惟成功獨立,更且進思制霸北歐。 兩國展開了長達二百多年的波羅的海爭霸戰。戰事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以兩場丹麥發動的戰爭為標誌,意圖壓服瑞典重歸聯盟。 「北方七年戰爭1563-1570」和「卡爾馬戰爭1611-1613」均以無勝負的消耗戰收場。
第二階段由於丹麥國王Christian IV不顧多數貴族的反對聲音,傾全國之力捲入「三十年戰爭1618-1648」,而對國家做成了災難性後果。
這階段由瑞典的軍事擴展政策所做成,兩場戰爭均由她主動出擊。
「1643-1645托爾斯坦松戰爭」是瑞典發動的閃電戰,丹麥艦隊毁於一旦,割讓一省以媾和。 「1657-1660卡爾.古斯塔夫戰爭」中,瑞典國王 卡爾十世以驚人勇氣在冬天徒步穿越結冰海面突襲丹麥首都 哥本哈根,丹麥幾乎亡國!幸而卡爾突然死亡,在列國調停下,丹麥割讓三分一國土屈辱求和。
此時也,輪到瑞典成為中天之日,波羅的海霸主。 其後瑞典窮兵黷武,登陸歐陸爭霸中原,甚至侵入俄羅斯,愚蠢自大之情狀與拿破崙和希特拉如出一轍,其敗局也一轍。
第三階段又是兩場戰爭,由丹麥向疾病纏身的瑞典索回失去的利益和光輝。 「1675-1679斯康納戰爭」和「1700-1720大北方戰爭the Great Northen War」丹麥雖略有斬獲,但成果不豐。實情是兩國均已力量衰微,日暮途窮。
未來的霸主 普魯士,即今日之德國,正在那時代冉冉升起。1864年 俾斯麥閃電入侵丹麥,將其收為附庸國。丹麥遂淪落為歐洲三綫國家迄至今日。
以上資料出自《丹麥史A History of Denmark》(2004) J. V. Jesper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