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31213兒童的困惑

SENSE隨筆131213
兒童的困惑: 道德心理學淺談
執筆人:蟬

〈一則小故事〉

上幼兒院的第一天,媽媽替小明換上醒目的校服, 告訴他在學校裡要聽老師的話。小明乖巧地點頭,快樂地上學去。

隔了幾天, 小明在學校裡發覺小康並未穿著校服, 於是義正詞嚴地向老師問道:老師,媽媽說上學要穿著校服,怎麼小康沒有穿呢? 老師耐心地跟小明解釋,是我讓他不用穿的。 小明聽罷點點頭,並未深究。

不數日,小明驚見小康以太極拳毆打同學, 便急忙向老師告狀:老師,小康打人啊! 老師同樣冷靜地跟小明說:不用怕,是我讓他這樣幹的。 小明這次並沒有輕易接受狀況,反而情急地拉著老師,重申打同學是不對的。

小明為何接受老師准許同學免穿校服上學,但卻不接受老師授權同學打人呢? 還有,他從那兒學到或養成這種關乎道德倫理的想法呢?

道德從哪裡來?〉

發展心理學之父 皮亞傑Piaget提出兒童認知能力的階段性:即認知能力隨著年齡而增長。***

兒童會先認識到物體本身是守恒的,即不會無緣無故地消失;隔了一段時間,他又認識到數量是守恒的;然後到長度、體積….. 最後是容積。這時,他對空間的觀念趨於成熟。

以“體積守恒” 為例子:以一個外型高瘦和一個矮肥,但是容積相同的兩個杯子,滿裝著相同容積的水,讓還沒到相應年齡的小孩去判斷哪隻裝的水比較多,他們會選比較高瘦的那一隻。 即使在他面前把矮肥杯的水倒滿高瘦杯子,也不能改變他的想法。

皮氏認為兒童對世界的認識並非先驗的,但亦非全由教養學習,而是像基因和食譜的運作一樣:在合適的時間和條件下 自我建構self-construct 出來的。****

60年代心理學家Lawrence Kohlberg以皮氏理論為基礎,提出道德發展也是按階段性發展的。****  Kohlberg建立一系列的 “道德難題moral dilemmas”,給予不同年齡的兒童作判斷,發現大概可以將兒童的道德發展分為6個階段,每階段對同一道德難題會有不同的判斷。

其中經典例子為 “兩難的漢斯 Heinz Dilemma”:

漢斯的妻子患上癌症,有一種相當昂貴的藥物可以醫治它。 診治醫生由於擁有專賣權,將出廠價格提高10倍發售。 漢斯向親友籌措藥費,卻只能籌到半數。他跑去向醫生求助,希望可以分期繳付另外一半藥費,卻遭醫生拒絕。 絕望的漢斯決定在半夜裡到醫務所把藥偷走。

不同階段的兒童會對此有不同的反應:

  1. 服從:不應該,因為壞人才會偷竊,而且要坐牢。
  2. 自利:應該,因為他要把妻子救活才感到快樂,即使坐牢也沒所謂。
  3. 符合conformity:應該,因為這樣才是他妻子眼中的好丈夫。
  4. 法規:不應該,因為這樣是違法的。
  5. 人權:應該,因為生存是最基本的權利,即使違法亦然。
  6. 通用道德規範:應該,因為救助病患的價值比維護產權更為重要。

結論: 道德發展並不是單向的線性累積,而是在多元價值中不斷變焦建構得來的。*****

在文章開首的故事裡,小明似乎將‘不可傷害別人’看得比‘上學要穿校服’重要得多。 這反映出兒童在學習規則時似乎有將它們區分輕重。***

Kohlberg的學生Elliot Turiel指出: 人在社會生活中學習規則的時候,會將之分類為「道德規則morale rules」和「社會規範social conventions」。

道德規則一般與 公正、傷害、權利和福利有關;而社會規範則是些任意,并且可變的規則。

Turiel進一步指出: 兒童在建構道德時, 以 “不可傷害別人” 為整個體系的基石。*** 道德就是關於如何善待別人,這是一個普世的標準。

90代時美國道德心理學抱持這種主流思想。 然而,人類學家很快便提出質疑。

道德真有普世性嗎?〉

芝加哥大學人類學家Richard Shweder並不認同Turiel師徒的說法。 他認為這種以 “不能傷害別人” — John Mills提出的「自由主義原則」, 作為道德基石的想法只適用於西方特有的文化。 西方社會擁抱個人主義,私權從19世紀開始急速膨脹,與世界其他地方比較,是極為罕見的情況。***

Shweder認為不同的社會文化皆需建立法則去指導並規管社會生活, 而當中最核心的問題便是平衡個人與組織之間的需要。 世界上大部分社會均採取「社會中心sociocentric」的路徑:即公權凌駕私權,個人必須為社會盡責,甚或犧牲。Turiel等人得出的道德發展理論,只適用於西方個人主義社會。

透過一系列模仿Turiel的實驗,Schweder證明Turiel的結論缺乏普遍性。 他指出兒童以道德規則和社會規範為框架去建構道德,只是一種 文化產物cultural artifacts:在個人主義的文化下,為了與組織建立關係所不可避免的手段。****

道德的另一個面向:直覺〉

不管有道理的是Turial師徒還是Shweder,他們的主張均隱含「道德」是透過運用理性去判斷事物的基準。 在辨別事物是否道德時,皆以道德規則或社會規範為基礎去支持他的判斷。然而道德是否就是這樣?

試閱以下例子:
「小明飼養多年的小狗在屋外遊玩時被汽車撞死,他發現後非常傷心, 但覺得這樣把小狗的屍體埋葬掉似乎有點浪費,於是便把它帶回家裡烹調食用。」

一般人看到以上的例子會覺得很噁心,認為小明這樣做簡直喪心病狂。 但請細想一下,小明這樣做究竟有甚麼不對? 又或者,會否在別的文化裡,這樣做並無不妥之處呢? 請留意下回《道德:大象與騎師》。

 

參考
《The Righteous Mind: 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 2012, Jonathan Hai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