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40507
從手機到平板
A字人執筆
1983年摩托羅拉發布了第一台手提電話,2007年喬布斯在台上發布了iPhone。
發布過程完美無瑕,示範了自然的手指放大縮小的操作,偌大而解像度高的屏幕不再為鍵盤讓路,手機能夠瀏覽完整的網頁,以及使用 google 的搜尋、地圖及日曆等服務,而不是當時殘缺不全的手機專用網頁 WAP。
然而,在2001年蘋果公司卻從未想過製造手機,當時蘋果的主角是音樂播放器 iPod 和其背後的 iTunes 音樂商店。生產手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美國,或者大多數的手機市場當中,手機的消費模式多為月費補貼機價,沒多少人會特地買一支手機來上台的,還不如簽約換一支新機方便,是以電訊商掌控了手機業—- 手機商必需按電訊商而不是顧客的要求製作手機,改變其外觀,甚至是加入該台的專屬軟件。
沒有電訊商支持推廣,手機就沒有人買。當時 iPod 的銷量開始飽和,手機亦已經開始具備播放音樂的功能,蘋果在想如何搶佔手機的市場,或者至少令手機用戶聽歌時會使用 iTunes 。既然生產手機就要聽命於難纏的電訊商,那不如找一間現成的手機商和電訊商糾纏了:既不用投入資源開發手機,亦可把手機用家拉入 iTunes 音樂商店。
於是蘋果找了摩托羅拉和 Cingular (AT&T Mobility的前身)開發手機 ROKR,配合摩托羅拉優異的設計,蘋果可拉攏手機用戶之餘,摩托羅拉亦會付蘋果 iTunes 授權費用;摩托羅拉則擁有獨家 iTunes 這個賣點;而Cingular 又可以有這個獨家手機,因此是個三贏方案。***
產生的手機 ROKR e1 令人大失所望,連當初想做的賣點,連上 iTunes 商店買音樂都辦不到,手機又大又重,和摩托羅拉剛推出的 RAZR 有雲泥之別。蘋果怪罪摩托羅拉,但其實是蘋果和摩托羅拉簽約後就不聞不問所致。經此一役,蘋果知道不能對手機業只守不攻了。 2004年,家用 WiFi 普及起來,手機上網速度提升,串流影片和完整地溜覽網頁變得可能,加上電訊商 Sprint 開始批發其無線服務,蘋果買入就可以成為電訊商,不受其他電訊商制肘,開發手機變得有利可圖。
眼看蘋果快要成為 Sprint 的客戶再自立門戶和自已競爭的時侯,Cingular立刻向蘋果開出優惠條件,蘋果可以按自己的意願製作手機。經過幾許內部鬥爭以及技術問題磋商以後,iPhone於2007年誕生。
那邊廂,當秘密製作 Android 手機系統的 Google 工程師 Chris DeSalvo 看到 iPhone 發佈會時的反應是:”身為消費者,iPhone震撼得我立刻要買一部。但作為 Google 的工程師,我想我們要砍掉重練了”,他的上司 Andy Rubin 魯賓在途中停下來看發佈會的感覺亦一樣。
對智能手機來說魯賓並不是個新手,2000年創立了 Danger Inc.,為電訊商 T-Mobile 製作了 Sidekick,已經具備上網的功能。
2003年魯賓另立了 Android Inc. ,萬事起頭難,Android Inc. 一度耗盡資金要靠魯賓的朋友帶來一萬美元應急。後來魯賓找上了 Google 洽談合作,Google 創辦人之一 Larry Page 爽快的要求把 Android Inc. 買下來。當時智能手機的霸主是微軟的 Windows Mobile,業界已經知道繼電腦之後,智能電話將會是科技公司的競技場,微軟擁有搜尋器 Bing,假若 Windows Mobile 坐大,把預設的搜尋器設為 Bing,以搜尋器廣告收入為主的 Google 將無緣角逐智能手機市場,這是 Google 當機立斷買下 Android 的理由。
然而,iPhone 的發表,其中一個賣點正是 Google 搜尋器的服務,Google 也有專屬的團隊和蘋果合作製造 iPhone 上的 Google 軟件,這使 Android 團隊陷入尷尬的境地。既然 Google 有了 iPhone 這個強大的平台,Android 的開發顯得浪費資源。推出第一部手機 G1 後,因為蘋果以官司威脅而要刪除某些重要功能,大眾興趣缺缺,但手機的製造商和電訊商在苦無對策應付蘋果和 AT&T 聯盟時,大家都決定支持 Android。
摩托羅拉和 Verizon決定和 Google 合作生產手機,(又是)摩托羅拉承諾其手機將會更快,屏幕解象度會比 iPhone 高,會有可收納的實體鍵盤,而且還要又輕又薄又時尚。但是 2009 年春季第一台原型機的出現,並沒有當初承諾那般美好。
“那東西像武器,又尖銳又凹凸不平,生硬得要把人割傷”。生產了一部不太好賣的 G1 以後,再推一部沒人想買的東西時,大眾會覺得 Android 是個失敗,對 iPhone 失諸交臂的 Verizon 高層無能,摩托羅拉 “真的”會完蛋。換了新廣告公司後,決定把原型機定名為 Droid,既然手機那麼像武器,就把它包裝成硬朗的型象,以 Droid 的剛硬對比 iPhone 的親和,以 Droid 的可塑性對比 iPhone 的易用但不能自訂功能的限制。 Droid 上市大受歡迎,頭三個月銷量比 iPhone 還要好。
之後 Android 手機不斷推出,加上蘋果及 AT&T 連連失誤:遺失手機失去神秘感、iPhone 4 天線有問題導致某種握法會使信號減弱,最致命的是 AT&T 因為賣出太多 iPhone,容量不足以應付所有客人,導致手機斷線,簽約兩年的顧客怨聲載道,AT&T 要用三年時間,500億美元才能升級網絡加以應付。
面對 Android 兵臨城下的壓力,喬布斯推出 iPad,稱之為筆記簿電腦以及手機之間的第三類產品,當時大家對 iPad 嗤之以鼻,認為不過是大一點的 iPhone 而已。當時的確有公司嘗試開拓比筆記簿電腦輕巧的裝置,分別是各筆記簿電腦生產商自行變通的 netbook 以及微軟的 Tablet PC 平板電腦。 netbook不過是縮小的筆記簿電腦罷了,但微軟的平板電腦郤有取代紙張的野心,由於太笨重,訂價太貴以及電源持久力不足等問題,所以一直未成氣侯。
iPad 優勝的地方,在於活用了 iPhone 的優點:以手指代替觸控筆,加上 iPhone 原有的軟件已經支援手指操作,不用再另外製作觸控版軟件;手機硬件早以輕巧省電,比起微軟把桌面電腦零件硬塞進平板要容易;螢幕鍵盤比 Tablet PC 外接鍵盤更高明。
iTunes 和 iPod 改變了大家買音樂、聽音樂的習慣,iPhone 改變了大家對手機的型象。美式足球場上的教練用 iPad 代替拍紙簿指揮,機師不用再帶厚重的說明書而用 iPad,iPad 實現了微軟取代紙張的願景之餘,亦一舉改變了書籍、報紙、雜誌、電視和DVD的觀賞方式。
蘋果與 Google 的競爭令雙方得益, Google 因蘋果要重新製作介面,蘋果因 Android 的出現而容許第三方寫 iPhone 的軟件,他們同時改變了人類的生活,令上網獲取資訊更加容易和普及。
參考書目:
《Apple vs. Google世紀大格鬥:一場盟友反目成仇,無聲改變世界與生活的科技大戰》
《Dogfight: How Apple and Google Went to War and Started a Revolution》Fred Fogelstein
出版日期:201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