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史140812
《刺客列傳》之 「情與義,值千金」下
朝日執筆
〈聶政毁容〉
聶政的故事發生在 “豫讓擊衣”故事四十餘年之後。 東漢蔡邕(蔡文姬之父)的《琴操》也有記載聶政的故事,但行刺動機、刺殺對象和刺殺過程皆有不同,這裏說的是《史記》的版本。
聶政本來是 軹深井里(今屬河南濟源市)人,因為殺了人,走避仇家,帶同母親和姐姐移居齊國,以屠狗為業。
衛國大夫 嚴仲子曾在韓國當客卿,因故與韓國的相國 俠累結下生死之仇。 嚴仲子懼怕俠累勢力,於是逃回衛國。他到處尋找勇士向俠累復仇,有人告訴他有個叫聶政的勇士隱居在齊國,於是就親自到齊國市井去拜訪聶政。
嚴仲子多次登門拜訪,又為聶母準備壽筵,親自舉杯向奉酒。 到了酒宴高潮時,更拿出黃金百鎰,送給聶母作為壽禮。 聶政覺得這禮實在太重,堅決不受。 嚴仲子堅持要送,聶政就說:「我猶幸老母健在,家裏雖然窮,但客居這裏做屠夫,也總算可以早晚給母親買些點心。我母親的供養還算齊備,不敢受仲子的賞賜。」
嚴仲子於是避開其他人耳目,單獨向聶政表明心意:「我有仇人,所以四處避走。來到齊國,聽說閣下是位義士,於是獻上些許錢給老夫人買些粗糧,無非希望和閣下交個朋友,豈敢有什麼奢求?」聶政答:「我之所以躲在這裏,甘心當個無名無姓的屠夫,就是希望可以奉養老母。老母尚在,我不能答應你什麼。」嚴仲子再三堅持送禮,聶政也再三堅持不收。最後嚴仲子終於盡賓主之禮,向聶政告辭離去。
過了很久,聶政的母親去世。 聶政安葬好母親,並服滿喪期,喟然嘆曰:「唉!我只是個宰豬殺狗的市井之人,嚴仲子是諸侯的卿相,卻不遠千里,委身與我結交,我實在沒有什麼可以回報。他當年親自獻上百金為我母祝壽,我雖沒有接受,但已確認了他是我的知己了,現在是時候為知己出點力了。」
聶政於是就到衛國找嚴仲子,直接對他說:「當年我因為老母健在沒有接受你的邀請,現在母親已經享盡天年。仲子你的仇人到底是誰?」嚴仲子如實相告:「我的仇人是韓國的相國俠累,他是國君的叔父,宗族旺盛,住處又有重兵把守,我想派人殺他,始終不能成功。如閣下不嫌棄,我可以多派車馬壯士去輔助你。」聶政說:「韓衛兩國的距離不遠,現在我前去要殺人家的宰相,國君的叔父,人多反而容易走漏風聲,行動失敗之餘,還會讓整個韓國都成為你的仇人,這還了得?」最後聶政拒絕所有的車馬侍衛,辭別嚴仲子隻身前往韓國。
他帶著佩劍到了韓國。宰相俠累當時正在堂中議政,身邊帶著長短兵器的護衛甚眾。 聶政拔劍直接闖入,在所有人來得及反應前飛身躍上台階,直接就把俠累刺殺了。 現場即時大亂,侍衛接著湧上來,聶政大叫一聲,又擊殺了數十人。見侍衛稍為遲疑卻步,聶政即趁機削面剜眼,然後切腹而死。
韓國由於無法辨認刺客身份,於是將屍體丟在大街上,懸賞千金要知道刺客的身份和底細,但一直沒有回應。
聶政的姐姐聶嫈聽說有人刺殺了韓相,韓國將刺客陳屍街上,懸賞千金,立即就大哭起來:「這大概是我的弟弟吧。唉!嚴仲子實在是太了解弟弟了!」於是立即動身前往韓國,到街市上一看,果然是聶政,就趴在屍體上痛哭,大呼:「這是 軹深井里的聶政呀!」
路人甲乙丙提醒她:「此人殘殺相國,現在君上懸賞千金要知他的底細,夫人怎麼還敢來認屍?」聶嫈答道:「我當然知道。不過我弟弟當初甘心在市井中以屠狗為業,就是因為老母健在,而我又未出嫁。今天老母已盡天年,我亦嫁了人。嚴仲子在我弟弟最困賤的時候結交,恩深禮重,我弟弟還可以怎樣呢?士本來就該為知己者死,但他考慮到還有我,所以自毀面目,是不想連累我。然而,我又怎能為了避禍,而埋沒了弟弟的名聲呢?」
聶嫈的一番話讓整個街市的人都非常震驚。她再三仰天大呼,終於因為悲傷過度而死在聶政的身旁。晉、楚、齊、衛等國的人知道這件事,都異口同聲地說:「聶政固然是條好漢,他的姐姐也是個烈女呀!假如聶政知道他姐姐會忍不住,不惜冒生命危險,也要不遠千里來公開他的姓名,他大概未必肯為嚴仲子捨身吧!嚴仲子對人的瞭解真的太深了!他得到的是一個真正的義士呀!」
四.義理:維繫封建主義的最高價值
「封建主義」在人類歷史上曾大規模地出現過三次:中國的周朝、歐洲的中世紀和日本的江戶時期。與後來出現的「絕對主義」和「民族主義」等要求的「絕對忠誠」不同,「封建主義」的關鍵字是「義」。「義」者,「宜」也!簡單來說,「封建主義」可以理解為一種「契約關係」,而且是一種「合宜」、「雙邊對價」的契約關係。*****
現在我們立的契約,其效能是以法律為基礎的。那從前的「封建主義」又是用什麼來維繫的呢?不同的時空有不同的答案,中世紀的歐洲用的是所謂「騎士精神」,其實簡而言之就是「榮譽」二字,日耳曼史詩《羅蘭之歌》是對「榮譽」這個歐洲「封建主義」紐帶的最佳詮釋;要注意在這種「榮譽」結構中,騎士行為的負責對象是自己(或上帝,因為身體就是上主聖靈的殿宇)。***
周朝的「封建主義」則以「恩義/義理」來維繫。受了恩遇必須報答,而「以身相許」就是最高的回報方式。輕生重義的「士」當然也重視榮譽,但「義理」作為一種義務,負責的對象是他人,甚至整個社會。**** 這正是豫讓明知是捨易取難,也要讓天下懷二心事君者羞愧的原因,也是聶嫈不辭千里,不顧生死,也要讓弟弟英名不被埋沒的原因。
至於日本,則兼而有之,「榮譽」、「義理」與「報恩」都是「武士道」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作為重視社會多於個人的東方倫理體系一員,後兩者似乎更為關鍵。
今天的主題是《刺客列傳》,所以就專論中國的部分。上面說過,「義理」本來應該是專屬於封建貴族之間的一種倫理價值。 然而,由西周過渡到春秋,由春秋過渡到戰國,這段時間舊秩序逐步崩潰,昔日的庶民有機會晉身上流的「士」階級,因此也有機會講「義理」了。
由於受到後來秦漢甚至明清的倫理觀念所影響,有人會將如豫讓等人的行為理解為「忠」。 事實上,與其說這是「忠」,不如說這是「義」。***
什麼是「忠」?「忠」就是要求從一而終,忠臣不事二主。豫讓先後換了幾個主子,但卻只肯捨身為智伯報仇,其原因就是「范、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智伯「國士」級別待遇的恩,才值得豫讓以國士的方式報答,而「捨身取義」就是國士的最高典範。 事實上,豫讓甚至不在乎行動是否能能夠成功,他重視的是以合乎義理的方式,去完成這個復仇的「儀式」。 而深明義理價值的趙襄子也作出了高度的配合,讓豫讓得以用「打小人」的方式成為一個圓滿的「義士」。由上述可見,豫讓與智伯之間存在的,是一種「雙邊對價交換」的義理契約。
我們不妨將「忠」理解為發自內心,不證自明,也毋須解釋的無條件付出,由於這種付出是無條件和無限量的,因此「忠」的對象只能有一個。 當然,當這種「忠」的對象是父母時,則會被稱為「孝」。
至於「義」,則是對其他人行為的一種有條件回饋,其中包括了正面和負面回饋,即所謂「恩仇必報」。然而,由於這種回饋本質上只是對他人行為的相應反應,因此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只是有限量的。 就正如豫讓的故事,即使他為了向智伯盡義,已經到了不惜拋棄生命的地步,但還是不能為了報仇而違反義理的準則。
事實上,將所謂的「義理契約」說是「對價交換」也許有誤導成份。 因為締結義理關係的雙方其實不一定有實質的利益交換。 以聶政為例,讓他認為受了厚恩,甚至不惜捨命相報的,並不是嚴仲子給他的百金本身(況且聶政結果也沒有收受),而是嚴仲子賞識他,認為他值得百金,值得多番紓尊降貴到市井拜訪,值得親自為聶母奉杯祝壽的這一份肯定。 這是對聶政作為「士」身份的一種認同。從聶政和他姐姐的說話中,我們可以推斷聶家可能是沒落士族,因此重新獲得「士」的認同對聶政的意義必然極為重大。 這種認同對聶政而言是一份極為厚重的恩,厚重得足以讓他「以身相許」,以性命來償還。
還有一點,雖然說是「契約」,但這種「義理」很多時候沒有明文約束,甚至不會明言,往往只是一種默契—-「默示契約」。 當嚴仲子到齊國以厚禮拜訪聶政時,聶政並沒有答應。不過,雙方的「義理契約」很明顯在當時就已經締結了。
聶政的故事還透露了另一個當時重要的價值取向。 就是儘管「士為知己者死」的義理是「士」的最高道德典範,但相比於孝悌,還是有所不如。 相比於後世所謂「沒有國、那有家?」強調「忠(君)大於孝(親)」的「絕對主義」,「義理」這種封建時代的核心倫理,顯得人性化多了。
「忠」和「義」其實一直互相存在競爭的關係。 自從秦漢,中國建立了大一統帝國,政治倫理的典範有所改變。 在新的政治體制中,「忠」取代了「義」成為維繫政治人身關係的最高價值。*** 不過,在上層不斷強調「忠」的同時,「義」卻仍然一直被庶民階層奉為最高價值,直到明清君主集權高度成熟,才將「忠君」普及到民間。 這就是為什麼直到今天,當身為全國人民第一公僕的習主席巡視窮鄉僻壤時,老百姓還是忍不住差點跪了下來。
近代「民族主義」在西方出現,透過與「榮譽」的巧妙結合,將對國家民族先驗的、不證自明的無條件、無限量忠誠鑄刻在每一個國民的心坎—- 不是因為國家強大我才愛她,相反,國家越仆街,民族越唔掂,我就越是要加倍地愛她,這就是「民族主義」的最高典範。
「民族主義」傳入中國後,與傳統的「忠」同樣結合得天衣無縫,要知道「忠君」和「愛國」從來就是並舉的。進入後現代的今天,「民族主義」已不斷被質疑,不少人重新思考什麼才是「應做之事」。「忠」、「義」這兩種價值又再次出現激烈的碰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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