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50108臺灣原住民的獵頭文化

子弟重來無一騎 頭顱將去值千金
SENSE隨筆150108
臺灣原住民的獵頭文化
掌門執筆:天花亂說系列15

〈陳第的遊記〉
1603年明朝福建人 陳第跟隨水師追剿倭寇,抵達台灣. 他留下的遊記《東番記》報道:「(原住民)性好勇喜鬥,疾力相殺傷. 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 其門懸骷髏多者, 稱壯士. 」 這是首篇針對台灣原住民獵頭文化的人類學田野調查報告.

《東番記》也留意到原住民存在著性別分工現象:女性負責耕作, 以燒墾方式種植作物, 不事系統灌溉. 男性負責狩獵, 在 “男性會所”內共同起居生活, 專注教習狩獵和交戰技能.**** 看來陳第頗具當人類學家的天份.

〈Ripon的手稿〉
1623年在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h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服役的瑞士人Elie Ripon上尉以首批歐洲殖民者的身份抵達台灣. 親歷頭顱不保之凶險,他有幸歸老故鄉. 對學界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手稿塵封小閣四百年竟然重見天日, 內中滿涵珍貴的文化人類學資訊.

手稿記載了一件當時令上尉萬分震撼和大惑不解的事情:
抵台不久的某天,他帶著數十名手下乘艇前往林地伐木, 猝然間遭到數百名原住民戰士伏擊. 荷蘭人到該處伐木已有數天,接觸過的人都很友善, 於是不虞有他,沒有隨身携帶足夠武器. 還好察覺得早,尚可狼狽逃回岸邊,涉水登艇. 大批戰士尾隨掩殺, 幸得艇上有火槍手開火掩護,眾人才保得著性命.
原住民從未見過這麽犀利和震耳的火器, 一時間大為驚恐,紛紛走避. 奇怪的是在岸邊淺水,三名走避不及的荷蘭人伏屍之處, 戰士們卻無懼火網,前仆後繼, 只為爭奪身軀,割取其頭顱!

數年後, 他熟習了當地文化,方才明白箇中底蘊. 原住民伏擊敵人,割取首級的戰爭形式, 原來從屬於一種高度儀式性的「獵頭文化」. *** 勝方帶著首級回到村落,在廣場中舉行盛大慶典, 狂歡痛飲, 通宵達旦,最多可持續十四天. 其間“碩果纍纍”的戰士備受尊崇, 十四天內無人敢與他直面攀談! 男人當真是 “死要面” 的物種.

再者, 獵頭不單只為了榮譽, 也是一種男性成年儀式,**** 獵不到頭,不算是男人, 這才夠嚴厲呢!
〈邵式柏的學理〉
人類學家 邵式柏John Stepherd專長研究十七世紀台灣平埔族原住民 西拉雅人的社會文化. 他的學理獨到之處, 是將獵頭行為放置在社會「性別分工」的背境脈絡中進行解讀.***** 在西拉雅人的世界觀中, 世間萬物若不落入男性的範疇,當必落入女性的範疇. 反映在一生當中,男女大部分時間是分開居住的. 男人絕不從事耕作,耕作是女人的事務; 同理,女人也絕不從事狩獵和戰爭.

男童從4歲開始即離開母親懷抱,住進「男性會所」過著集體生活.*** 男性社會按照年齡層級, 即輩份分割, 組合成權力階梯, 以髮式和衣著嚴格區分,**** 長幼有序,地位井然. 男人們閒日聚集在中央廣場,緊密鍛鍊狩獵和作戰技能; 有事之時,或出獵鹿,或出戰鬥. 而“獵頭”乃是戰爭的最高境界儀式部分.***

男人到了21歲獲准結婚, 但不准與妻子共同生活,只能在晚上伺機相會. 理論上, 懷孕是 “非男非女, 亦男亦女”的危險狀態, 為了恢復安全,妻子有孕, 由最高女祭司(尪姨) 強制墮胎!***** 女祭司是靈媒,掌控神聖生活,男人不得擔任. 實踐上, 這種消除戰士個人家庭心態的行逕, 是用來維繫集體戰鬥氣慨的極端做法.

男人(有命的話)直到42歲正式退休, 這才離開會所過家庭生活,生兒育女. 這種男性會所和年齡層級組織普遍存在於南島語系社會, 曾被大宗師 馬林諾斯基的田野報告詳加描述.

上述是村落的內部社會生活形式; 另一方面,「村落戰爭」則是西拉雅人的外部社會生活形式,或者說是“村際”生活形式. 兩種形式互為表裡, 緊密關聯, 合起來構成「獵頭文化」.
〈歐陽泰的史識〉
歷史學家 歐陽泰Tonio Andrade專長研究 荷治時期(1623-1662年)臺灣史. 他指出村落是西拉雅人的最高政治實體, 而村落戰爭則是一種 霍布斯式的 “每條村對每條村的戰爭”, 反映出自然生態系統中, 村落與村落間意識到生存空間而進行的 “身份認同”鬥爭.****

戰爭多以突襲和伏擊方式進行, 尤以月黑風高為佳時節. 戰況每陷於狂暴, 男女老幼,滿門俱滅, 寸草不生,個頭不留. 殘酷的外部戰爭壓力催生出嚴苛的內部生活形式, 就像古希臘的斯巴達人一樣. 戰爭形式甚至決定了村落布局, 外圍多築有短牆或密植竹林; 內籠甬道狹窄,以利扼守; 中央廣場寬闊,方便集結.

村際即是戰國, 村落之間合縱連橫,遠交近攻, 諸多狡詐,不一而足. 更且發展出複雜精緻的外交習俗, 舉例:求和的一方必須向勝方獻上豬隻和自村製作最精美的長矛數支.

獵頭作為一種行之久遠的文化習俗, 自必有其存續的道理, 按照生態主義人類學的觀點, 制度必然是對生態條件的調適.
根據VOC遺留下來的檔案資料推算, 荷治時期台灣原住民總人口約10萬人, 密度每平方公里3人, 就算最肥沃的西部平原也不過5人. 比起其他南島語系地區平均密度20人(最密地區可達50人.), 台灣人口狀況顯得十分從容, 遠遠未達到生態條件容許的極限.

那時平野滿是梅花鹿, 大群者數量動輒過千. 蛋白質分配充足, 居民生活素質頗高, 歐洲人眼中的原住民身軀高大, 體質健康, 迥異於大陸居民.
這種罕見的高質生活, 成立條件是人口受到極其有力的制約, 方法就是獵頭文化. (包括強制墮胎.)
結論: 獵頭是好的. 如想國民體質強健, 理應推行獵頭. 但是獵頭文化有一項難以克服的困境, 那就是….. “獵人頭者, 人亦獵其頭.”

如此“盛世”, 卻因十世紀荷蘭人和漢人的到來戛然而止, 詳情且看下回分解.

以上學理出自
《福爾摩沙如何變成台灣府?How Taiwan Became Chinese?》(2007) 歐陽泰Tonio And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