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50428
權力遊戲
礎 執筆
在電影《黑社會》中, 手執 “龍頭棍”就能成為龍頭大哥,號令整個社團。 為何龍頭棍能帶來如此崇高的權力呢? 要知道答案, 就要先了解「權力」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回事。
「權力」有多種定義, 其中一個為:
Def. 「權力」就是一個人(或一部分人)在另一人(或一部分人)身上產生預期的和可預料的效果的能力。***
根據這個定義, 如果你老闆要求你星期六加班, 不論是威逼還是利誘,然後你應要求行事, 他的權力便有效行使了; 反之, 如果你堅持不加班,無懼被裁, 那麼他的權力便失效了。
〈權力的特性〉
權力關係有以下三種特性:
a當服從方是許多人時, 它具有廣泛性;
b當權力者能使服從方順從的行為種類很多時, 它具有綜合性;
c當權力者的命令能被廣泛地、不折不扣地執行時, 它具有精密性。
不過Th. 當行駛權力時, 權力所具備的三種特性並不能同時最大化。*****
權力對象的人數越多, 就越難對他們的所有行為進行監督; 勉強作出監督, 則需延長指揮鏈, 形成次一級的權力中心,*** 而次級權力中心之間很可能會勾心鬥角,甚至會向主權力作出挑戰。簡單來說, 當權力具有廣泛性時, 其綜合性和精密性便會下降。***
例如在極權社會中, 獨裁者可以指定每個人在某個特定年齡內必須結婚,否則要坐牢, 但卻做不到指定每一個人的結婚對象是誰。
而最典型的, 最少廣泛性卻具有高度綜合性和高度精密性的權力關係, 便是虐待狂和被虐狂之間的關係, 夫婦關係也是類似的例子。一個老婆可以要求一個老公跪地叩頭認錯, 卻不能要求成千上萬的男人同時做同樣的事。
換句話說, 權力的三種特性之間, 其中二者跟另一者恆相衝突, 並有類似反比例的關係。
〈權力的形式〉
行使權力的形式可分為五大類: A武力;B 武力威懾;C操縱;D說服 和E權威。
A武力
「武力」表面上是最容易理解的權力形式, 最基本的是施權者向不服從方 “出拳”, 打到對方服從, 以暴力解決問題。不過近代社會運動所使用的非暴力方法, 其實也是一種以武力行使權力的形式。*** 在非暴力抗爭中, 人們把自己的身體作為一種物理客體, 用以防止或限制他人的行動, 而不是直接對他人的身體採取行動。例如群眾橫臥在馬路上, 車輛要前行除非輾過他們才行, 這樣做逼使交通癱瘓, 讓當權者屈服。
B武力威懾
「武力威懾」跟用武力行使權力的情況好像很相似, 但是行使時並無實際使用武力, 簡單來說只是令服從者驚懼, 以達到行使權力的目的。例如賊人用槍指嚇行刦對象, 無需開槍, 受害人便會屈服。 武力威懾要能收效, 必需令被施權者清晰知道若敢不從的後果, “公開處決”便是一種令武力威懾持續有效的方法。
C操縱
當權力佔有者把他的意圖對權力對象隱瞞起來的時候, 他就是在試圖「操縱」後者。這種權力運用不容易引起反抗, 因為被施權的對象沒有察覺施權者的影響力。*** 成功的操縱者會讓對方產生一種錯覺, 以為自己是在自由選擇, 因而激發出熱情和首創精神。*** 最常見的一種操縱行為便是「廣告」, 例如大量嬰兒奶粉廣告宣揚含有DHA(或任何英文字母)的成分, 比人奶更好, 改變了人類餵人奶的天性。
D說服
「說服」的行使情況一般如下: 甲向乙提出論據或勸告, 乙按自己的價值標準和目標對論據進行獨立自主的考量後, 把甲傳達的訊息做為自己行為的基礎而予以接受。***
乙完全有自主性, 並可拒絕甲的意見, 所以人們一般不會把說服看作是權力形式的一種。
不過說服明顯是一種手段, 通過它, 施權者得以對受眾的行為產生有意圖的影響, 所以根據定義, 這是一種權力的行使。*** 最有名的說服者莫過於希特拉, 他奪得權力的方法全靠出色的演說。民選國家的領袖絕大部分都是演說高手, 用說服的方法, 令民眾投票讓他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
E權威
以「權威」行使權力的方式可細分為以下五類:
- 強制性權威— 通過炫耀所掌握的武力手段, 從而使受眾屈服的能力。政府的閱兵儀式、警察身上顯眼的手槍均屬這一類。
- 引誘性權威— 採取積極的獎勵制裁而不是消極的威脅制裁來令對象服從。例如大家甘願成為工作的奴隸, 是因為上班可以領工資。
- 合法的權威— 掌權者具備公認的發號施令的權力, 而權力對象則具有被公認的服從義務。合法的權威建基於團體組織之上, 是社會準則的遵奉, 比前兩者更有效, 因為不需威逼, 也不需利誘, 而是被內化認為合乎常理。士兵聽命於軍官便屬於這一類。
- 能力權威 — 在這種情況, 權力對象之所以服從, 是因為相信權威者具有優越的能力和專長, 可以決定怎樣的行為最有利於權力對象的利益和目標。*** 醫生要求病人戒口, 便是最常見的例子。
- 個人權威 — 這層關係中, 權力對象甘心服從完全是由於權力擁有者的品質, 出於討好或為他服務的願望而服從。這種權力的原型來自不平等的愛情關係,虐待狂和被虐狂之間的愛情關係是這方面最純粹的例子, 一個人的支配與另一個人的屈從完全是出於他們自己的希望。
〈權力的層級〉
這五種權力形式可分為不同的層次, 一層失效之後便要使用下一層, 以求權力能夠貫徹施行。
以層次計, 可從最外層排至最內層如下:
權威> 說服> 操縱> 武力威懾> 武力
在權力施行者的角度看, 實行權力所需的資源、力量, 由多至少則可作以下的排列:
武力> 武力威懾> 操縱> 說服> 權威
這個排列的道理相當簡單, 當權力施行者具有權威時, 基本上什麼都不用做, 權力對象已經會安於聽命。當權威不再, 當權者便要用說服的方法讓權力對象信服。而當明刀明槍的說服失效, 便要用更陰險、費勁的操縱技巧改變權力對象。當操縱無效之時, 唯有把藏起來的武器亮劍, 使出威嚇的手段。最後仍然無效時, 就只剩 “出手打” 了, 打到權力對象屈服為止。
現試舉一個可能會被查禁的例子, 讓大家更易明白:
眾所周知掌門是個 (編按:過氣的)一流股票炒家, 大家對他的選股能力不會質疑。往昔他買入某一股票後, 不用對外宣傳,只要讓人不經意地知悉, 人們便會跟風買進, 這是他具備權威的時日。自從跟買10次, 8次勁蝕之後, 要別人再跟他買股票時便需要拋出一堆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拆局分析的理據, 令別人信服。當他本人的說話已沒什麼人相信時, 唯有借用美女股神的專欄大作宣傳, 以圖左右群眾。結果仍然無人相信, 他唯有以武力威嚇他的弟子, 要他們買貨。當弟子們抗拒買入時, 掌門只好使出最後手段, 以詠春拳打到眾弟子皮肉痛苦, 逼其作出買股的決定。
〈結論〉
在了解權力是怎樣一回事後, 便可回答文首的問題。明顯龍頭棍並不是成為龍頭大哥的必要條件, 只是有了它, 便具有了合法性權威, 可在最節省氣力的情況下號令社團。如果沒有龍頭棍仍想做大哥, 大可說服其他巨頭在選新任老大時投自己一票。此計不行, 則可暗中從後操縱, 令其他巨頭鬼打鬼, 扭曲他們的心意, 令自己成為老大。還是不行, 則可叫齊手足, 帶備武器, 以武力威懾爭奪龍頭之位。在逼不得已下, 唯有 “開片”, 以武力奪位。
當然可以預見武力不足的話, 最後便會失敗, 當不成老大。
武力並不是權力鬥爭的最佳手段, 只是最後的手段而已。***
參考書目: 《權力:它的形式、基礎和作用 Power: Its Forms, Bases and Uses》 (1994) Dennis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