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150508
戰爭藝術
執筆人:蟬
《戰爭藝術Precis de l’art de la Guerre》(1838) Antoine Henri Jomini
根據台灣三台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紐先鍾所述, 西方戰略學以「拿破崙戰爭」為起點,於19世紀發揚光大。 拿破崙軍事思想的承繼人是 約米尼Antoine Henri Jomini和 克勞塞維茨Carl Von Clausewitz兩位戰略思想大師。
克氏的《戰爭論On War》享負盛名,卻是一本難讀的大書,即使是專業的基層軍官,要讀畢全文並了解當中概要也相當不易。 而約氏的《戰爭藝術The Art of War》在民間的名氣或者及不上克氏的著作,但對後世的影響卻甚為深遠,西方軍事教育至今仍奉之為圭臬。
約米尼是第一位評述拿破崙軍事思想的專家。 據說拿破崙在 “耶那會戰”前夕召見約氏,約氏當場精準地預測出進軍路線,令拿破崙非常驚訝。
當代戰爭史大師Michael Howard將約氏的傳世作譽為19世紀最偉大的軍事教科書。《戰爭藝術》一書章節分明,詳細鋪陳了戰爭操作面的論述。本文旨在介紹其理論框架,並簡述當中最高層級的「大戰略」和「戰術」概念。
約氏相信戰爭有其基本原理,從基本原理出發,可導引出若干規律。 而戰爭作為藝術理論, 唯一的基礎是戰史的研究。*** 戰爭既有其原理,便帶上科學實證的色彩,然而其進程與勝負卻被眾多不確定因素所遮蔽,難以看清,尤如克氏之以 “戰爭之霧” 比喻其藝術面向。
約氏將戰爭的藝術分類為六個範疇: 大戰略、戰略、大戰術、後勤、工程學和小戰術,當中以大戰略的定義最為特別。
〈大戰略〉
Def. 所謂「大戰略」,意指外交與戰爭的關係。 *****
由於外交局勢極其複雜紛亂,只有政治家才能夠決定一場戰爭 是否正當,是否無法避免,何時是適合的發動時機。
所以, 大戰略應該由政治家,而非軍事家制訂, 軍事家只應從旁提供專業意見.*** 政治家應按照不同的外交形勢, 決定相應的步驟,以求達成戰爭的目的。***
約氏將戰爭的目的分成九類,包括
1. 收回或保衛某種權利;
2. 保護或維持國家的最大利益,如工商農業;
3. 援助鄰國:其存亡與本國的安全與局勢考慮有必要關係者;
4. 履行攻守同盟的義務;
5. 推行、打倒或保衛某種政治或宗教理論;
6. 奪取土地以增加國家的勢力和權力;
7. 保衛國家的獨立不受威脅;
8. 報復對於國家榮譽的侮辱;
9. 滿足征服慾。
約氏再將執行戰爭的性質與範圍對戰爭方式的影響分類,大概分為:
A. 交戰方的關係與組合:一對一、一對同盟、同盟對同盟和國家在戰爭中角色的主次;
B. 參戰的時機,其中以戰爭已經開打後才參與的情形著墨特別多;
C. 戰場的位置:是在我國境內、盟國境內、敵方境內和戰場的位置與距離;
D. 參戰者之間的關係:是否宗教、內戰抑或民族戰爭。
按照不同的戰爭目的、性質與範圍,約氏對各類型提出不同的建議。
例如在討論「干涉性戰爭War of Intervention」:“一個國家在一場戰爭開始後,基於不同理由選擇一個較佳的時間點切入,並嘗試以自身的重量改變戰局平衡”時,約氏提出干涉的理由可以是內政或外交,並將不同目的再細分,獲得以下的原則:
「一個二等國家,假使能夠在適當的時機把它的重量投入並影響局面,那麼也照樣可以做國際局勢的仲裁人。」***
約氏基於戰史,為不同類型的戰爭歸結出某些不應違反的原則,並指出只有透過適當定下大戰略,戰爭的其他部分才能更有效益,並獲得最佳的發揮。
〈戰爭的基本原理〉
一切戰爭幾乎都可以用一套基本原則予以指導:
(一) 利用戰略上的行動,使我軍的重量連續投擲在戰場中的決定點上面***,同時也投擲在敵人的交通線上面,而盡可能不危及我方的交通線;
(二) 設法利用大吃小的辦法來擊敗敵軍;
(三) 在戰場上,要把我軍的主力用在決定點上面,或是用在能夠率先擊破敵軍主力的戰線上面;
(四) 應該使我軍主力不僅用在決定點上,還要切合時機,發揮最大效能。
然而連約氏也認同這些原理過於天馬行空,雖然文本清晰,但付諸實行卻有很多難以拿捏的方面,例如何謂 “決定點”。
約氏在〈戰略〉一章中鉅細無遺地逐一解釋,並總結概要:
A 掌握利用兩個作戰基地所能給予我方最大利益的方法;
B 在一般戰略上,將戰場分為三個地區,並選擇其中之一作為主戰場,務求以最小危險換取敵人最大的損害;
C 使部隊保有最大可能的機動性和活動力,能夠連續使用在不同的重點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