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說1612幸福與經濟學 (下)

演說1612幸福與經濟學 (下)
講者掌門

《幸福與經濟學Happiness and Economics》(2002) Frey and Stutzer

〈節錄1〉《讀書札記161123不當行為( 二)「正統經濟學」的局限》
經濟學一直被認為是所有社會科學中最科學和最堅實的學門,這大概是因為經濟學是唯一擁有「公理」的社會科學,整個學門的所有理論和研究,都是由公認的幾條「核心前提」推導出來的,就正如幾何學一般無異。此種「科學」的特質,甚至讓經濟學在所有社會科學中,獨佔對公共政策的發言權。***

在那些前提的背後,則潛藏著更為深沉的「本體論」哲學:「社會」是由同質的「個人」集結而成, 而其整體性質是由個人的屬性所決定的,**** 就如「幾何空間」由同質的「點」所構成一樣. 這些同質性的個人被指稱為「經濟理性人」, 其性格有如下述.
〈節錄2〉《SENSE隨筆130220理性選擇》
為了得到重要的經濟學概念,經濟學家使用了兩種「理性」概念。
弱概念「核心理性 core rationality」 假設「個人偏好」是 完備性 和 傳遞性的。
A 完備性: 指個人在形成偏好前,已盡可能地考慮所有相關的選擇。
B 傳遞性: 指 如果個人對 x 的偏好大於 y, 對y 的偏好大於 z,那麼他對 x 的偏好必須大於 z。***
核心理性將個人偏好描述為充份形成的 (根據完備性假設),即在當前資訊下是不會改變的; 和內部穩定的 (根據傳遞性假設),即其感受是線性有序的。兩者共同導致了「一致性」****,反映在實際做出的選擇(ie決策)行為當中。

強概念「經濟理性 economic rationality」包括了核心理性和兩個動機假設。
C物質動機: 個人行為是物質驅動的;***和
D利己動機:人們都是為了個人利益而行動的。***
物質泛指所有能提供效用的物品(包括勞務), “物質驅動”意味著個人行為由獲取物品的願望所支配。 個人偏好的強弱反映物品本身的價值,而不是獲取物品的過程。**** “利己”則意味著對個人利益的追求是行為背後的主要動機。

「古典經濟學」由 馬歇爾Marshall創建「效用學派」而奠定嚴密的理論基礎, 環環相扣地從前設推導出各項定理.
〈節錄3〉《SENSE隨筆130624搶掠盈餘》
經濟學表述慾望的術語為:def.「效用utility」,即 “慾望得到滿足所產生的心理效應”。***
為了工作方便,古典經濟學假設 “效用” 是人皆相同的和可以計算的,即 “同質的和可量化的” ,*** 就像貨幣一樣。

經濟學又假設,個別“行為人”的慾望構造是獨立的和穩定的,*** 稱為
「消費者偏好」 consumer preference。 用數學表示,就成為「效用函數」, 即消費物品數量 與所獲效用的關係。
舉例:行為人消費一個橙獲得2個單位效用u;消費兩個橙則獲得3u。即消費第二個橙只獲1u,這便合乎「邊際效用遞減律」。
該定律指陳:行為人消費同一單位物品所獲效用, 會隨著消費總量的增加而次遞降低.*****

一個人擁有很多某類貨品,但欠缺另類貨品, 便會尋求以 “所多” 易 “所寡” 。
Th自願性 “交易行為” 可視為行為人放棄某數量 “低邊際效用”的物品, 以換取另一數量 “高邊際效用”的他類物品。***
如此,他的總效用有所提增。 Def. 效用提增的部分為「消費者盈餘consumer surplus」。交易雙方均獲盈餘,謂之「雙贏」。
Th. 自願性交易行為提高了總體社會福利。****
這原來植基於「邊際效用遞減律」此一對人性的基本描述。*****

〈幸福的經濟分析〉
「幸福Happiness」可粗分為兩種類型:
A由感官滿足獲得的快樂感覺,稱為「享樂快感hedonic well-being」.*** 這正好吻合古典經濟學定義的「效用」.

「新福利經濟學」進一步假定 效用就算不能嚴格定量, 但必然具有清晰的 “可比性”, 並且滿足 “理性” 要求的 “傳遞律”. 這稱為「序數效用ordinal utility」.***** 現代經濟學聰明地揚棄了古典理論中可定量的 “基數效用” 觀念.
舉例:對同一 行為人而言, 吃一個橙產生的效用u(o) 和吃蘋果的效用u(a) , 必然清楚地落在u(o) >u(a), u(o)< u(a), 或者u(o)= u(a) 三種狀態中的任何一者. 又:如果吃橙的效用高於吃蘋果, 而蘋果又高於梨子; 則萬萬不能梨子的效用高於橙. 序數效用同樣可以推導出「消費者偏好」的基石概念, 對一種商品的效用可用另一種商品的效用表述出來, 從以使得 交換和市場行為獲得解讀.*** 這是 「無差異曲綫indifference curve」 得以形成的前設. 經濟學確立「享樂快感」作為福祉的基本形式.*** 既然幸福是感官滿足, 那麼滿足各種感官所需的「財貨goods」便成為幸福的來源. 如此,對個人而言, Th.幸福可以化約為財貨的獲取; 而追求幸福便等同於追逐盡可能多的財富. 於是「效用最大化」成為了 “經濟理性”的前設. 對整個社會來說, Th. 最大的產值即是最大的幸福.*** 所以,現代社會衡量政府的政績幾乎完全以經濟指標為判準. 但是 蘇格拉底留下名言 “寧當煩惱的人;不做快樂的豬.” 另一種幸福來源於 B價值觀和德性的實踐, 稱為「實踐愉悅eudaimonic well-being」.**** 舉例:小則誠實守信,大則輕生取義, 與及諸般常見的 “利他行為”, 對行為人來說, 真的有 “效用” 嗎? 如有的話,真的可以滿足 “序數效用” 前設嗎? *** u(誠實) 和u(橙) 能否排序呢? 這種非感官性質的幸福觀點要求人們按照 “真正的自我” 去生活, 宣稱 當人們依據內心價值而行動, 並且全面投入的時候(所謂 “實踐真我”), 實踐愉悅就會油然而生. 出於對傳統經濟學「效用」理念只聚焦於A類型福祉的不滿, 近年學界力圖將其內涵擴充, 由此發展出一堆新理論: 1其中最有影響力的是Tibor Scitovky的著作《The Joyless Economy》. 該書論証 大多數生活中的快樂(ie幸福) 是無法定價的, 所以無法在市場上進行買賣. 較諸享用消費財, “內在的勞動快樂”和 “挑戰性的消費模式” 才是產生幸福的泉源. 如果幸福不能通過物質因素而得到, 那麽它就是 “無價的”. 2一些經濟學家提出「相對收入」的觀點, 認為消費的關鍵因素是和周遭的人進行比較的 “相對收益”, 而不是傳統效用觀念所標示的 “絕對收益”.*** 幸福就是比旁人更有消費能力, 這復活了一百年前T. Veblen「炫耀性消費」的經典論說. Fred Hirsch《Social Limits to Growth》指出「地位性商品」的總值是限量的,即無法增加的, 因為從定義上講,一種商品之所以帶來 “地位”, 正正是由於大多數人無法獲取它.*** 真正限量的是地位, 而不是商品. Robert Frank《Luxury Fever》更激進地指出「地位性商品」不單止沒有增加社會總福祉,反而是降低了它, 因為 “炫耀者” 獲致的效用是以更多數量 “被炫耀者” 的負效用作為代價的. 結論:生產這類貨品是浪費社會資源.*** 3「展望理論」認為人們對損失的重視程度超過對等值的收益, 因此等值的兩者並不產生相等的效用. **** 這幾乎動搖了 “理性前設”, 但學界決定視而不見,反正他們知道人類從未理性過. 4「捐贈效應理論」認為人們之所以喜歡某些事物僅僅是因為擁有了它!人們對相等或類近而不屬己有的事物通常無甚感覺. 吃不到的葡萄是無味的. 5「過度樂觀理論」認為人們傾向相信事件的結局對自己會更有利; 通常也會過高估計自己的能力.*** 書中舉出兩個有趣例子:多過半數的駕駛者評估自己的技術足以列入top 20%; 沒有人在婚前評估自己會離婚,雖然明知將會有50%人這樣做. 過度樂觀對個人幸福感構成挫折, 因為現實並不那麼樂觀. 第三至五項稱為「認知偏見biases in cognition」. 〈幸福、效用與GDP〉 無可置疑地, 由物質性消費(擴及勞務)獲致的 “效用”是主觀福祉的構成要素. 根據微觀經濟學,Th.在供求平衡之際, 商品和勞務的價格與所提供的邊際效用相一致. 那麽,社會獲得的總效用 理論上可以商品和勞務的總價格(ie GDP)表述出來.**** 如此一來, GDP不失為衡量社會總體效用或福祉的有效指標. 但是,以GDP衡量總體福祉的做法除了犯上蒙蔽於A型福祉的哲學偏見之外, 還存有幾點技術性偏差. a最常被提及的是 非市場交易的勞務沒有被計入GDP之內, 而這些義務性質的勞動確實提供了高效用. 甚至有人認為家庭內部生產(主婦或母親的勞務)如果貨幣化的話, 可能達到GDP的1/4至1/2. 另外還包括社會上大量的 義務慈善活動(ie義工). b最有趣的是稱作 “遺憾項目” 的事情. 在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基本上是一種 “負效益”, 理應從總效益中扣除. 但有些這類社會損耗,最佳例子是交道事故, 並沒有從GDP中扣除出去. 諷刺的是, 相關的救援或醫療等補救開支反而被算入GPD之中,*** 這真的很 “遺憾”. c最無解的是GDP只是一項總值, 不包含分配和內部變化訊息. 貧富懸殊和產業傾斜造成的總體福祉惡化,從GDP上面看不出來. 基本上GDP是貨幣訊息,而福祉以個人考量, 兩者之間存在著結算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