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170512不當行為27膽大預測與膽小選擇

讀書札記170512
不當行為(廿七)「膽大預測」與「膽小選擇」
朝日執筆

在討論「金融市場」中的「不理性」現象之前。朝日想先介紹一組對管理決策的偏誤。它們方向相反,卻往往(幾乎一定)不能互相抵銷:「膽大預測」與「膽小選擇」。
康納曼和另一位(當時)年輕行為經濟學家 路華路Dan Lovallo,在一個合作的研究計劃中,探討了這組相對的概念。

康納曼在此前提出有關「內部觀察」與「外部觀察」的差別,基本上就足以解釋造成「膽大預測」偏誤的原因。康納曼在其暢銷著作《快思慢想》中,提到一個關於他自己的故事。
情境27a:康納曼被委任為一個課程委員會主席,帶領幾群不同背景的學者,共同為中學生設計一套決策課程。工作展開了幾個月,康納曼有感進度緩慢,於是向各組的每位成員發問卷,讓他們推測一下,整個課程編纂的工作大約還要多久才能完成。成員們推測的時間,由十八個月至三十個月不等。

康納曼後來在「成員名冊」中,發現有一位曾經多次參與同類型工作的「課程研發專家」。康納曼於是與這個專家單獨面談,當面請他評估一下整個計劃,到底還有多久才能完成。經過二人一輪「真誠交流」後,這位專家有點勉強地說,根據他的過往的經驗,沒有任何一個團隊能在七年之內完成任務,且其中還有接近40%的同類計劃最終會「爛尾」收場。至於「本團隊」,大概也是……

「喂!阿大佬!你之前問卷度填話估兩年左右就掂架喎……」
這個專家兩次推測的差異如此巨大,正好就是康納曼提出的「內部觀察」與「外部觀察」之間的分別。美國佬一般都比較「純情」,而且問卷內容也是保密的,大概也可以撇除這位專家之前是「(中國式)別有用心」。只是當專家以「課程團隊」成員身分作「內部觀察」時,自然受到團體共同努力所營造出來的「樂觀氣氛」所影響。不過,當他戴回「課程研發專家」的帽子時,就自動自覺開啟「外部觀察」模式,以「科學」的「統計數據」,作出更為審慎而精確的預測。

與「膽大預測」相對應的,是「膽小選擇」。康納曼與路華路指出,「膽小選擇」的來源是「損失規避」傾向。在大多數的大型機構中,對於能為公司帶來巨大利益的人,只會給予「微薄獎賞」,但對帶來同額損失的人卻罰得很重。*** 我們都知道,面對獲得時,就算是「一賠一」我們也未必願意賭,何況現在的盤口還是「贏就贏粒糖,輸就輸間廠」?因此,就算是本來熱衷於捕捉每一個賺錢機會的「年青才俊」,用不了多久也會變成一條畏首畏尾的「老油條」。

情況28b:有一個每年利潤以千萬美元計的超大型出版集團,旗下有近三十份各自獨立運作的出版物,主要是雜誌。Thaler獲邀為這些出版物的「話事人」講授決策課程,集團的總裁也有列席。課程中段Thaler 問這些主管們,如果現在他們面對著一項由自家雜誌獨立運作,與其他姊妹雜誌絲毫無涉的投資計劃,這個計劃有50%機會能賺到200萬美元,也有50%機會蝕100萬,有多少人願意進行這項投資。
50%機會賺200萬,即預期回報是100萬;50%機會蝕100萬,預期虧損只是50萬。也就是說,每項投資的「預期淨回報」是50萬。按道理,這麼便宜的事哪有不幹之理?然而,在場的二十三位主管中,舉手表示願意投資的,只有三人!

(邪惡的)Thaler於是即時點名,問坐在最後排的集團CEO同一條問題。CEO毫不猶豫地指出,當然是全部二十三項都要!因為這樣集團會得到50萬x 23 = 1,150萬的「預期淨回報」,而且整體算起來,結果會賠錢的機會非常小(大概是5%左右)。
很可惜,事實顯示這位CEO應該只能得到其中三項的計劃,而不能全取這二十三個賺錢機會。主管為何不願意冒險呢?原因也不難理解。對任何一個主管而言,如果計劃成功,他為其主理的雜誌多賺了200萬,得到的「獎勵」最多不過是幾個月薪金的花紅,甚至(更可能)只是老闆拍拍膀頭,外加一句「Hey! Jack! Good Job!」然而,如果計劃失敗,他讓公司損失了100萬,卻很大機會因此就要「執包袱」了。試問又有多少人願意為了區區三個月薪水(樂觀預期),賭上50%的「炒魷危機」呢?

在決策理論中,這是非常典型的「狹窄框架」狀況。CEO將二十三項計劃視為一個「投資組合」,當然會覺得非常吸引。然而,對於只面對單一投資計劃的主管而言,他們都不願意承擔風險。
上述情況其實也是「委託-代理人模型Principal-Agent Model」中,經常探討的一個現象。傳統經濟學文獻一般都會把這種失敗,歸於代理人只根據個人利益行事,而未有採取讓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行動。不過,這個問題既然一再出現,就不能不讓人質疑,這到底是不是「委託人(老闆)」提供的「惡劣環境」(例如「贏粒糖輸間廠」的獎懲制度)所致。

在「委託-代理人模型Principal-Agent Model」中,我們還可以為那些媒體主管們,找到「退縮」的藉口。不過,如果純粹為自己利益打算時,還會作出如此「膽小」的「不當決策」,就不易解釋了。

「鹹水派」一代掌門 山繆臣Paul Samuelson(又係佢!),在一篇論文中,提到他與麻省理工同事 布朗Kerry Brown的一個玩笑。山繆臣笑布朗是一個「懦夫」—定義就是連「取勝率」超過66%賭注都會拒絕的人!為了證明,他與布朗作了一個打賭。
情境27c:山繆臣邀請布朗擲硬幣。「一鋪過」,公就贏$200,字就輸$100。正如山繆臣的預測,布朗果然拒絕了這個打賭,並作出了一個非常學術腔的回答:「我不玩,這是因為我對損失$100的擔心,更勝於我對獲得$200的期待。」山繆臣對布朗這種「風險規避」傾向並不感到意外。不過,布朗接著竟然說:「一鋪過的我不玩,但如果連續玩一百鋪,我就玩!」

山繆臣對布朗的回答感到困惑。一個連「一鋪」也不願意賭的人,何以竟然會願意連賭一百鋪呢?山繆臣用非常經典的「逆推法」,指出布朗的這個想法,非常「經濟不理性」,簡直有辱經濟學家的身分。山繆臣的推論如下:
如果現在已經連續玩了九十九鋪,山繆臣再讓布朗決定還玩不玩第一百局,基於布朗拒絕單一賭局,他一定不會願意玩第一百局。假如玩了九十八局後,山繆臣已經讓布朗決定是否玩最後兩鋪,那又如何呢?布朗當然知道自己一定不會玩第一百局,但這樣就會第九十九局變成「單一賭局」了。因此他連第九十九局也不會玩。按照這個邏輯一直往回推,布朗應該連第一次也不會願意。

山繆臣在其(短篇)論文中,作出結論:「如果一個行為不能帶來效益,重複做兩次、三次……或任何次數,也不可能帶來收益!」一個人如果連賭一把的風險也受不了,根本不應該願意連賭幾把。
山繆臣認為布朗之所以願意「賭一百鋪」,在於他誤解了「大數法則Law of Large Numbers」。簡單來說,所謂「大數法則」就是指「賭局的次數越多,其整體結果就會越接近預期值」。故此,布朗認為「一鋪過」的話,他輸錢的機會是一半,但如果連玩一百鋪,輸的機會就微乎其微(不足0.05%)。不過,山繆臣認為布朗的錯誤,在於忽略了損失「一大筆錢」的可能性。如果只賭一把,充其量只會賭$100,但若連玩一百鋪,儘管機會極小,布朗還是有機會失去$10,000。因此,布朗願意「賭一百鋪」並非理性明智之舉。

Thaler卻認為,山繆臣對布朗錯誤所作的分析,還是不夠完備。Thaler結合了「狹窄框架」的概念,指出布朗的錯誤,不在於(或不僅僅在於)「願意賭一百鋪」,而在於「連一鋪也不願意賭」。他稱這種傾向為「短視損失規避Myopic Loss Aversion」,並用以解釋一個在金融市場相當常見的現象—「股權溢價之謎The Equity Premium Puzzle」。

27集關鍵字:
「膽大預測」/「膽小選擇」
「內部觀察」vs「外部觀察」
委託-代理人模型Principal-Agent Model
狹窄框架
大數法則Law of Large Numbers
短視損失規避Myopic Loss Aversion
股權溢價之謎The Equity Premium Puzzle

《不當行為》Richard Thaler著/劉怡女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