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130319
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
Some we love, some we hate, some we eat: Why it’s so hard to think straight about animals. (2010)
Hal Herzog
A字人***簡介
本書探討的是人類對動物道德及權益的看法,以及人類對動物的不理性態度。
現在從書中找幾個有趣的問題出來分享。
1 虐待動物的孩童會變成具有暴力傾向的人嗎?
研究顯示,小時曾虐待動物的人,多數不會成為暴力罪犯。***
「虐待動物的孩童會變成具有暴力傾向的人」這種說法,是由「美國人道協會」AHA(1894年成立) 所提出,取名 “The Link ”(不是領匯),並立為註冊商標 ® .
“The man who was cruel to his beast would be unkind to his wife and child.”
AHA的講座通常會以一連串連環殺手,校園鎗擊案作犯少時都有虐待動物為由,來證明暴力傾向和虐待動物的關係。
在邏輯上:所有A是B,不代表所有B是A。 即使所有暴力罪犯小時都曾虐待動物,也不代表所有小時虐待動物的人都是暴力罪犯。
研究表示35%的暴力罪犯及37%的 “正常”男人,小時都有虐待過動物。
另一研究調查大學生,66%男生及40%女生表示曾虐待過動物。
虐待動物和暴力遊戲其實很多人都經歷過,它們也許低俗,但似乎沒有將常人變成罪犯的能力。
2 為什麼WWF(世界自然基金會)的標誌是大熊貓而不是娃娃魚?
B 是否毛茸茸
C 和人類相似度
D 眼睛的大小,是人們對援助瀕臨絕種生物捐款多寡的最大關鍵因素.***
上述便是WWF的商標是熊貓而不是娃娃魚 (眼細到睇唔到咁滯,無毛仲兼成身黏液的動物。) 的原因。 在WWF的精美網頁 ,與及瀕危物種網頁內,亦找不到娃娃魚 , 但可找到好多大眼的貓科動物。
3 華特迪士尼畫小鹿「班比」的時侯,曾要求畫得像真鹿一樣,甚至要求畫師觀看兩隻小鹿的解剖過程。***
結果觀眾反應一般,解決的辦法是 “娃娃化”:縮短口鼻的距離,讓頭大一點,然後再加一對大眼睛,眼白比例增多,看起來就和人類嬰兒差不多。
外表可愛,就較易得到人類的善待。
鬥雞和吃雞, 哪一項行為較殘忍?
4 在關注動物權益的社會中,被認為殘忍及遭到立法禁止的第一件事項就是鬥動物(Blood sport) 。 史上Blood sport多不勝數,鬥狗,狗鬥牛,人鬥牛,鬥個不亦樂乎。
美國農村地方最常見的是(非法)鬥雞。
「鬥雞」先被去除雞冠及肉垂; 羽毛經過修剪,使打鬥進行時不致過熱; 最後裝備武器 — 腳跟上的鋼片刀。
鬥雞血統勇武健壯,經主人悉心照料,補充維他命(或其他秘方,包括興奮劑。),每天放養草地, 由主人單對單訓練,與人類運動員無異。
由孵化直到兩年後決定命運的一天—–上鬥雞場戰鬥,攫取勝利或進垃圾箱。
5 科布500型 Cobb 500 食用鷄
科布500型是高密度籠養 Battery Farm 雞種(亦有走地雞科布撒索150型 Cobb Sasso 150 ),由孵化起六至七週,可長出五磅的肉。並且長肉效率奇高,生長一磅肉只需一點五磅飼料,雞身73%達到 “純食用標準”。
然而效率高的代價就是雞隻的骨骼無法支撐身體重量,雞腳將會被雞胸巨大的重量壓垮。 其他的後遺症如關節炎,心臟病,代謝失調症及各種痛症伴隨著它的一生。
雞亦因為上半身過重,大部份時間只能趴在充斥著各種廢物的地上,尿液以及細菌活動產生大量阿摩尼亞,導致雞隻肺部灼傷。
這種但丁式地獄環境的倖存者,等待著的只是抓雞機器的魔爪。
鬥雞和吃雞的殘忍度其實各有千秋,但社會只傾向禁止鬥鷄。
A字人之言
此書很多篇章都以問題開首,問了很多深刻的問題,不能盡錄.
對人類看待動物的複雜情感有興趣的讀者不妨一讀。
參考
1. http://www.americanhumane.org/interaction/professional-resources/the-link/
2. http://worldwildlife.org/species
3. http://worldwildlife.org/species/directory?sort=extinction_status&direction=de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