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史130406
中國朝貢制度
Ryan供稿
以下學理出自「貿易打造的世界亅,作者彭慕蘭、托皮克 Kenneth Pomeranz & Steven Topik。
中國擁有數千年歷史文化,天朝上國,傲立於世,歷來認為世界只有一個真正文明開化的國家。 正是這種 “天朝中心觀”, 使得外來人到中國朝貢時,在形式、物品,以至頻率各方面,都受到很大的規限。
籍由與貢使交換物品,中國皇帝表明 “尊卑主從” 的關係,突顯宗立國的高上身份。*** 即使貢使由國王本人擔任,一律要向中國皇帝行跪禮,但皇帝卻不必向貢使行禮。
為了彰顯中國皇帝身份,外國所進獻的應當是中國所没有的珍奇物品,「貢品」本身的實用或交換價值並不重要***, 珍禽異獸是用來放進御苑,誇張皇帝主宰天下的身份角色。***
皇帝回贈的物品稱為「賜品」,往往帶有高雅、文明的象徵。*** 例如朝服、曆法、書籍 (儒家典籍尤甚) 、樂器、絲織品和紙鈔 (中國早在唐宋巳發明紙鈔。) 。
這些賜品對進貢國的統治者在政治上是十分有用的。 它用來展示與中國皇帝的友好關係, 令敵對的國內及國外勢力有所顧忌,使得進貢者的統治地位得以鞏固。****
因此,朝貢制度的設計和運作規則來源於對文化、政治、身份地位的關注,和經濟利益起初沒有直接關係。*****
雖然這種朝貢制度並非源自對獲利的追求,但這制度同時也為民間貿易立下基本準則。 藉由朝貢,一些中國商品的海外價值得以提高和確立,成為奢侈品,為社會界定了主流品味,創造了時尚標準。****
貢使獲准攜同商隊,與中國貴族及民間進行貿易。*** 由此可見中國重視朝貢的儀式精神而朝貢國則重視政治及通商的實際利益。****
朝貢貿易在明成祖時代最為興盛。 有些貢使知道朝廷喜好體面,大量運來滯銷的貨(貢)物以換取(更多) 賜品,最後變賣圖利。 當地方官員看不過這種形同奸商的做法,建議對大量攜帶私貨的貢團隨員徵稅時,成祖卻大方地下令:“商稅者,國家以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 今夷人慕義遠來,乃欲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萬萬矣。"成祖要輝煌的萬國來朝,只好大肆揮霍國庫,進行 “厚往薄來"的朝貢貿易,朝貢者眼見厚利可圖,焉得不前赴後繼。
成祖去世後,朝貢貿易逐漸走向衰落。 朝廷國庫空虛,無力“厚往",東南亞諸國醒覺油水不足,自然不願多來了。
到了清代,統治者盡可能減少朝貢頻率。***
與清朝關係最密切的暹羅,只被允許三年一貢 (對比明朝時一年多貢)。 緬甸則十年一貢;老撾五年一貢;蘇祿蘇丹國五年一貢。
急於與中國通商的 荷蘭東印度公司 派遣使團前往北京要求通商,朝廷只允許其八年一貢,所用的理由是憐憫荷蘭到中國 “道路悠長,風波險惡……朕皆不忍"。 由此可見,清朝需要的只是“朝貢”這層外衣來維繫上國的體面,這層外衣當然是越薄越好,省得增加負擔和麻煩。
中國文化背景下的朝貢制度與近代西方外交制度和多元的國際政治是格格不入的。 必須有一方作重大的讓步甚或犧牲,才能互相適應調和。
在互不理解甚至誤解的情況下,英方三次來華辱命,加上利益所在,遂以武力與中國交涉,爆發著名的「鴉片戰爭」。
這場戰所為經已名存實亡的朝貢制度劃上了歷史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