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30410
維根斯坦的梯子
供稿人:蟬
「分析哲學」近代在英美發展迅速,以語意分析另闢蹊徑探討傳統的哲學主題。 維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邏輯哲學論》為分析哲學打下基礎,卻以《哲學探索》去打破它, 是罕有在學術生涯中作出重大轉折的奇材。
1古來西方哲學主題圍繞著世界、思維、道德、真理等面向,提出不同的問題與答案。 維氏卻指出哲學不是要去解答這些 “問題”,而是要去消滅它們。 因為這些問題的本身是對語言誤解的產物。 只要對語言的邏輯結構有正確的了解,這些哲學問題便會失去存在的條件。*****
舉例:「神是全能的。」
「全能」此觀念不合乎邏輯,神能創造一塊祂舉不起的石頭嗎?
2維氏其中一個最有創見的前設是:人類思維能力是有界限的。****
人必需依賴語言才能思考, 在運用語言去表達思想時,必須透過「命題」Proposition表述其中的意義。
舉例
命題一:地球是圓的 。 命題二:地球是方的。
兩者都是有意義的命題meaningful proposition。 它們均以地球的形狀作為思考的對象,並對其作出描述。 即使 “命題二” 與我們的觀察不符,但仍不失為有意義的命題。
命題只有在能被肯定或否定時才具有意義。***
3維氏認為,語言之所以能夠描述世界,是因為兩者擁有同一邏輯結構。****
邏輯反映的不是事物的具體形態,變化和性質,而是事物的聯結方式。*****
舉例:族譜將家族成員以 “樹枝圖” 方式排列,描述各人的親屬關係,是一種聯結方式。
Th. 人類思想只能以有意義之命題表達,而語言則受限於其邏輯結構,故而世界的界限也就是思想的界限。 *****
精深例子***:你能夠想象空間中存在著一點,同時是紅色和綠色的嗎?
4要了解維氏的世界邏輯結構,要先了解「原子邏輯主義」Logical Atomism。*****
維氏說“世界是事實的總和,而不是事物的總和。”*** 「事實」是事物的狀態,即某特定時刻「事物」的運動狀況。
舉例:「這是一塊石頭。」是「事實」;石頭則是「事物」。
這命題看似描述事物,但其實是指出 “這物件是一塊石頭” 這狀態,是帶時間軸的。 石頭看似不變,但它的內部其實不停在變化和運動。
事實由「原子事實」atomic fact組合而成,而原子事實則是一群「簡單物體」simple object的組合。
簡單物體是邏輯分析的終點,*** 即事物在徹底分析後的“剩餘”。
舉例:「書枱上有一隻水杯。」是個 “原子事實”。
水杯和書枱 是 “簡單名稱”,即是指涉 “簡單物體” 的語言單位。 簡單物體是單純存在的, 水杯和書枱是不能被邏輯分析的。 「上」是物件的關係,即描述現實中物件排列的結構。 整個命題描述現實中 “此時刻有一隻杯子在書枱上面” 這個狀態,此即 “原子事實”。
邏輯原子主義認為世界的基質是邏輯原子,把可感覺的,可觀察的現象和性質排除在研究範圍之外,此為語言分析的方法論的理論基礎。*****
5維氏以「圖式論」Picture Theory去解釋語言與世界的關係。
所謂圖式,就是描述世界的工具。*** 一切有意義的語言,聲音,圖畫等都是圖式,當中也包括邏輯符號。
每一命題均是描述一個事實的圖式,而語言則是由無數小圖式按照邏輯結構組合而成的大圖式。
圖式之所以能描述現實,是因為:
A 圖式的每一組成部分都和外界現象的某一組成部份有 “一一對應” 的關係,稱為 圖式關係Pictorial Relationship;
B 聯結圖式各個組成部分的結構方式,必須和聯結被描繪的現象的結構一致,這種一致的形式稱為 圖式的形式Pictorial Form。
維氏指出所有圖式都是邏輯的圖式, 圖式並不一定要和事實具有同樣的可感性質,重要的是其邏輯特徵能反映事實的結構。***
舉例: “火柴人” 有手、腳、頭和身,各部分和真人的某部份一一對應;並且其關係也和真人的身體結構相對應。
6雖然圖式論適用於一切描述的媒介,但維氏將焦點放在語言身上。
建立於圖式論和原子結構觀上,他將語言中描述原子事實的單位稱為「基本命題」Elementary Proposition,***** 並將語言中意指一個簡單物體者,稱為 “簡單名稱”。
總之,語言跟邏輯世界的關係分別如下:
簡單名稱 指涉 簡單物件;
基本命題 指涉 原子事實;
有意義的命題 指涉 事實;
語言 指涉 世界。
7《邏輯哲學論》中最富有創造性的觀點:
Th 命題是 基本命題 的真值函數Truth function。*****
命題描述的事實如存在,該命題便可稱為真命題;反之便稱為假命題。
以此推論,邏輯領域研究對象是每一種可能性。
無論命題真假,只要是有意義的,他所描述的便在「邏輯空間」中存在。 維氏說“一個命題以其邏輯框架構造一個世界,” 此即邏輯空間。
真命題的總和就是自然科學的主體;而邏輯空間中的事實便是世界。*****
8維氏的理論看起來順理成章,但他也深知當中有一個致命的缺點:在思維的臨界處,難以避免想像界限以外的領域。***
《邏輯哲學論》最終章節:「凡是我們不能說的,我們要保持緘默。」
這句話,說的正好是 “不能說” 之處!
9維氏在書中說過這樣的一句話:
6.54 My propositions are elucidatory in this way: he who understands me finally recognizes them as senseless, when he has climbed out through them, on them, over them. (He must so to speak throw away the ladder, after he has climbed up on it.)
我的命題應當以如下方式闡明:任何理解我的人,當他用這些命題為梯級而超越了它們時,終於會認識到它們是無意義的。(可以說,在登上高處之後,他必須把梯子扔掉。)
《維特根斯坦》,趙敦華,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