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藝131024
你講咩話?
旗王執筆
〈掌門楔子〉
將一個龐大族群的成員加以分類,並且顯示其相對位置或關係,有兩大主流方法。
其一為「類型學Typology」,典範是解剖學的「林奈Linne分類法」。***
此法按成員的特徵性狀歸類,好處是顯而易見,容易檢定;缺點是看不清親疏遠近,承傳衍化。用行話說,它是 “共時性的synchronic” ,不是 “歷時性的diachronic” 。****
其二為「系譜學Genealogy」,按照成員的親屬繁衍歷史加以排列,因而呈現為「樹枝圖tree diagram」形狀***,此法又稱 “種系發生法” ,是演化生物學的家傳寶刀。
此法的優點是看到時空變化和親疏關係,但卻存在著一個致命的缺陷:難以找到決定性的方法敲定種系!*** 用不同的依據或指標可能得出差異很大的結論,因而得出截然不同的樹枝圖,雖在專業,人言人殊。
在語言學的範疇,使用的是系譜學方法,建立「語言演化樹枝圖」。***
採用演化論的 “共祖說” ,先假定曾經存有 “原始祖先語”***,並且在幽邈難求的年代衍生出各大 “超級語系”:印歐語系、阿爾泰語系、漢藏語系、南島語系….. 等等,然後節上生枝,層層繁衍,成為一棵語系大樹。
有興趣可參看附錄由 旗王 抄襲拼湊出來的大型圖表。
〈旗王之言〉我講中文嗎?
香港《基本法•法定語文條例》第5章第3條規定:中文和英文是香港的法定語言,擁有同等地位。***
但我大中華幅員遼闊,南北方言各有不同,並不互通。條文所講的「中文」究竟指的是甚麼呢?
小弟另有一項有趣的觀察:香港人常把「中文」、「英文」和「國語/普通話」作三元對立。當 香港人某甲對同是 香港人某乙 不堪入耳的 國語/普通話抱有不滿時,某甲也許會說:「不如你講返 “中文”啦,你啲國語咁難聽。」仔細想想,普通話寫出來的是「中文字」,普通話難道不是如假包換的「中文」嗎?
(註:以上的「中文指什麼」是「語義學semantics」問題。「語義學」連同「語音學phonetics」和「語法grammar」是「語言學linguistics」的三大支柱,皆因語言由聲音、意思和文法三項所構成。***)
事實上,香港人某甲口中所說的「中文」指的卻是「廣東話」。不過,為穩陣起見,都係check下《基本法》的英文版先。
Chapter 5, Section 3, (1) The English and Chinese languages are declared to be the official languages of Hong Kong for the purposes of…
這對解釋「中文」究為何物於事無補,講完等於無講。
旗氏看完英文版後,又發現另一個有趣的語義問題:究竟條文中「languages」一詞是指「the Chinese languages」(中文s)還是「the English language and the Chinese language」(中文和英文)呢?
要解答以上問題,就要回過來想特區政府的「兩文三語」政策。其中兩文為「中」、「英」,三語為「粵」、「英」、「普」。《基本法》條文中所規定的,只是書寫用的「文」,而沒有確實規定口頭溝通的「語」。***
這個做法在語言學上的確值得斟酌。但務實上,又有幾多個好似小弟咁身痕,無野搵野來做,同埋死鑽牛角尖呢?
另外,各位小學的時候,中文老師一定會分別清楚「口語」和「書面語」。如果把「口語」寫進功課裡面,老師必定會改正為「書面語」。事實上,「口語」就是「粵語」;而「書面語」則指「白話文」。而香港人所說的「中文」,同時指口頭溝通的「粵語」和書寫用的「現代標準漢語」。
〈我講緊嘅,唔係方言〉
這個 “書寫語言” 異於 “日常口語”的現象,與封建時代的歐洲幾分相似。當時歐洲國際間的溝通用語是「貴族語言」拉丁語,是各國上流社會的通用語,也是唯一會以文字紀錄的語言;就像中國古來的「書面語」,可在中華文化區內(甚至包括日、韓)通用。
但歐洲各國亦有自己的語言甚至文字,用本地語言讀拉丁文的話便會造成差異。如拉丁文「que」(意為 “甚麼”)一字,英國人會讀成/kwe/,義大利人會讀成/ke/,德國人會讀成/kve/。有如以粵語、上海話、四川話、北京話讀相同的中文字,聽起來也會不同。但當然,各國平民的日常用語就是各自的語言,大致等同中華地區的各種所謂「方言」。
在這樣的比對下,中文的各「方言」,其實就是不同的語言;同理,也可說歐洲的各種語言,都是泛印歐語的「方言」了。
註:中文又名漢語族,與義大利語族、斯拉夫語族和日爾曼語族同級。
對於在定義上區別 語言vs方言,事實上十分含糊、武斷和任意。有社會語言學的「相互理解力mutual intelligibility標準」,歷史語言學的「遺傳性genetic decendency標準」,還有萬惡的政治標準。***
正所謂「語言就是有軍隊和艦隊的方言」,世上很多的語言都因政治因素而被誣捏為「方言」。例如德國18至19世紀,正處於統一期間,低地德語(即撒克遜語Saxons,第一批英格蘭征服者所用的語言)、菲士蘭語等語言被稱為德語的「方言」;但其實上這些語言在羅馬帝國時代經已分裂出來。其他顯著的例子包括日本的琉球語言,其目的,當然是陰險的一統主義和某意義上的集權。
至於粵語,旗某只可嘆言:似乎在四九年後,沒有軍隊和艦隊的她,也許已不幸地由語言淪為方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