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170310
不當行為(十八)誰動了我的Energy Bar?
朝日執筆
上集介紹了「計劃者」和「行動者」的互動模式,是以「委託-代理人模型」為基礎的。與公司的老闆一樣,「獎懲系統」是「計劃者」影響「行動者」行為的其中一種手段。不過,正如上集所說,這手段也有失效的時候。這時候「計劃者」還有另一套工具可以使用,這就是「直接制定規則」,以限制「行動者」的選項!
我們用以下的一個小故事,去闡述這套機制究竟如何運作。
情境18a:缺乏求生技能的你,不知怎的參加了一個「荒山野嶺自我挑戰」的遊戲,主辦者把你送到深山野嶺一個與外界徹底斷絕通訊的小帳幕,並約定九日後來接你。帳幕中有足夠的食物,附近也有清澈的河流。豈料在主辦者離開不久,一隻飢餓的熊造訪你的帳幕,把幾乎所有食物都吃光了,只餘牠大概認為最難吃的兩樣東西—你本人和九條「能量棒」(即傳說中的Energy Bar,根據「隨便抽樣」調查,認為它難吃的並不只 朝日和那隻熊。不過近年來的新出品,口味好像改善了不少)。很明顯,現在最安全的做法,就是靠那九條「能量棒」撐到九日後「救兵」到。面對這種「生死關頭」,你靈魂中的「計劃者」,當然會盡她所能,為這九天內的九個「行動者」(為方便討論,這裏定為「每天一個」)作出最好的「計劃」。
我們之前說過,「計劃者」關心的,是所有「行動者們」可以獲得取大的「效用總和」。為了簡化起見,我們不妨假設,「計劃者」對未來九天中每一個「行動者」的「消費價值」都是一視同仁的。換句話說,她不會為距離較遠的「行動者」的「消費價值」打上「時間折扣」。對於「行動者」而言,則存在「邊際遞減」,即對同一個「行動者」,第二條「能量棒」產生的效用會低於第一條,如此類推。
由於「行動者」的「自私」本質,即使「效用遞減」,他還是會繼續吃下去,(例如連續吃了三條,)直到再吃下一條「能量棒」對他的「效用」跌至零。不過,如果第一天、第二天和第三天的「行動者」都「盡情地」吃三條才停手,那接著的六天就……
「計劃者」則會認為,讓未來的九個「行動者」每天吃一條「能量棒」,才是對「大家」最好的結果。在這個故事中,「計劃者」的想法,不正正就是莫大先生的「生命周期假說」嗎? 只不過這個「生命周期」只有九天而已。
帳幕中大概不會有那種,可以預設逐天打開的九格「時間鎖糖果盒」吧?不要緊,沒有物理的鎖,我們還有心靈的鎖。大家還記得小時候,令堂是如何對你施以管教(控制)的嗎?
情境18b:要求你「唔准打機,即刻做功課」,(不同的)阿媽有很多不同的方法。她可以「強硬地」把你的遊戲機鎖起來,也可以向你許諾,如果六點前做完功課,今晚就有燒鵝髀食,諸如此類。 不過,更多的時候,她只消以不怎麼嚴厲的態度,向你發出簡單、清晰又直接的命令:「熄機!做功課!」你就已經乖乖地把遊戲機收好,拿出習作本了。
這種「控制」得以成功的原因何在呢?無他,「聽阿媽話」本是「天理」也!同樣道理,在沒有其他工具的情況下,「計劃者」的終極武器就是「道德」!「計劃者」利用父母親,以至整個社會多年來的教育,令「行動者」對於「未來的行動者很慘」這檔事產生「罪惡感」!
然而,「罪惡感」的產生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培養情緒」的。因此,為了讓「行動者」在吃完第一條「能量棒」時,能夠產生足以停止其繼續進食的「罪惡感」,「計劃者」必須在「行動者」吃第一口時,已令他「心有戚戚然」!
圖表18呈現了「罪惡感」運作機制。最淺色同時也是最高的那線曲線,顯示出如果吃「能量棒」不會有任何「罪惡感」時,任一「行動者」會早午晚合共吃了三條「能量棒」,也就是「效用最大化」時方才停止,因為再吃的話,他也許會感到噁心,反而會降低其自身的「總效用」。最低的曲線,則顯示出若要「行動者」吃下第一條「能量棒」,便立即停止進食,就必須對其施以「深深的罪惡感」!
使用「自我道德」以制定規則,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有效的。唯一的問題只是,這會讓我們時刻都活在不快樂的陰影之中。為了確保制約能「適時生效」,我們必須一開始便減低自己消費行為的快樂。按照「節食餐單」,飯後本來還可以吃一小塊蛋糕,但每咬下一小口都覺得自己「罪大惡極」,這顯然不是一種快樂的生活。
況且,「天人交戰」還需付出相當多的額外努力,這也許可以稱為「自由的代價」。因此,若果可能的話,最好還是成龍那一句:「XX人是要管的!」從外部強加一些規則限制—例如定時糖果盒和把花生拿走,有時人生還會更快樂一點。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尋找「外部強加規則」並不一定是一件容易的事。
至少以朝日所知,「定時糖果盒」(或其他類似的東西)並不是一件常見的產品—這大概與我們不肯承認自己的「自制力問題」有關。即使把花生收得妥妥當當,不代表不能「大費周章」的把它再挖出來;在「衫碌擰超市」按節食計劃買一份「健康午餐」的同時,亦無阻你「順便」多買一杯雪糕。反過來說,若那些規則當真是設置得極難衝破的話,也有另一個問題的存在—僵化!
在同樣以「委託-代理人」模式運作的機構內,若老闆明確知道員工在每一種情境下應如何處理的話,她可以制定一套「絕對不能違反」的規則。不過,所有曾經當過打工仔的人,都應該遇過這樣的沮喪—作為小薯仔的我們,必須遵守十九幾萬條守則,因此很多明明「正常人」都會覺得非常合理的事,也只能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放棄。原因?就是「不准」!同樣因「規則僵化」而產生的「悲劇」,也見於個人的「自我控制」行為。
情境15c:你從歐羅巴買回來了幾粒味道無與倫比的「極罕」朱古力,為了讓自己可以每天一粒慢慢品嘗,你製造了一個「高科技超重型時間鎖糖果夾萬」,把朱古力分格鎖住,如果強行開鎖,整個櫃就會發熱,把裏面的朱古力溶成糊狀,萬無一失,哈哈哈哈哈!正當你把「今天的一粒」放進口中,享受著幸福的感覺時,心儀女神竟突然出現在眼前。原來那款「極罕」朱古力正是她的「飛佛」(身為士卒竟不知娘娘的「偏好」,殊為死罪!),故此在「非時卜」看到你鋪出來的「朱古力照」,決定在上飛機去日本「血拼」前,恩賜你一個請她吃朱古力的機會…..星爺說:「塵世間最痛苦嘅事,莫過於此!」
除了「制定絕對規則」這件「終極武器」外,在規則之外保留「必需的彈性」也是一法。追蹤收入和支出就是一種十分常見的「控制手段」了。在公司或機構內,這種手段稱為「會計」。對於個人而言,一如之前提到的那樣,我們可以用不同的「口袋」、「餅罐」,以至「退休儲蓄基金」等不同的「心理帳戶」來抑制「行動者」的任意妄為。這其中最巧妙(或者最諷刺)之處,在於正正就是因為我們並非「理性經濟人」,故無法將全身所有口袋中的錢視為「可替代」,這種「心理帳戶」的策略才能發揮「控制」的效果。而且,與那個「會自爆的糖果盒」不同,「會計」和「心理帳戶」的「僵化」是有限度的—應該沒有公司在已遭遇信用破產危機時,仍會堅守各部門的「年度預算計劃」;也沒有一個人在失業了幾個月,快要「冇飯開」時,仍然堅持要等那筆「定期存款」到期才去取吧?
(未完待續)
18集關鍵字:
制定規則
道德制約
時刻痛苦
絕對規則的僵化
必需的彈性
《不當行為》Richard Thaler著/劉怡女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