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說1708戰爭史

演說1708戰爭史
講者:掌門

《戰爭史A History of Warfare》(1993) John Keegan
本書是論述戰爭的名著; 作為歷史學,它不是軍事史,而是文化史.

曾幾何時,普魯士戰略學家 克勞塞維茨(1781-1831) 著名金句:「戰爭是政治(或 外交)的延伸。」 一錘定音,成為現代 戰略學的前設與教條.***** 其實《戰爭論》的德文原文是這樣說的:「戰爭是 “政治交往”, 通過 “各種手段的混合”的延伸. 」,其意涵較一般英譯複雜微妙.
本書從歷史學角度指出「克氏定論」的 謬誤和危險; 進而分析時代背境,討論其意義和影響; 最後,按照作者的哲學思維,審視整部人類戰爭史,以探究戰爭行為的本質.

〈克勞塞維茨的戰爭哲學〉
「克氏定論」具有一個未言明的 前提:此即 存在著 “國家”與 “國家的利益”, 政治家為了實現國家的利益,遂進行理性的謀劃.***** 而「戰爭」就是不同國家的政治謀劃無法妥協的時候, 最終訴諸的暴力形式.***

作者指出,克氏的戰爭觀念與人類久遠的歷史相抵觸. 事實上,戰爭比 國家、外交和謀略的出現早上幾千年, 戰爭幾乎和人類同樣古老. 人類在未有「政治」之前,已有了「戰爭」, 所以 戰爭不會是政治的延伸.*** 作者不失幽默地指稱,對某些好戰的部落文化來說, 搞不好 “政治才是戰爭的延伸”. 
然而「克氏定論」雖為謬誤,卻未可等閒視之. 道理就像 洛克的「社會契約論」前設:「國家的形成出於人民合作的意願.」一樣, 雖與歷史事實不符,卻開拓出「自由主義」政治哲學,成為現代政治組建的基礎理論. 故此,「克氏定論」也可看作是現代政治思潮在軍事層面的延伸.***

克氏思想的要害是指出「戰爭」應該服從於「政治利益」, 而 “無限制的戰爭行為” (例如大規模屠殺,甚或種族清洗.) 明顯不符合,甚至違反了交戰各方的政治利益, 因而應當加以遏止,或者起碼要規範化.*****

克氏及其後繼者按照上述思路,形構出現代
〈文明戰爭〉的諸多觀念和實踐.
根據啓蒙時代「理性主義」思潮, 人類深蒙神恩,根植理性,社會命定日趨文明,完善有序.「戰爭」被視為一種失序現象,是現階段無法避免的古遠社會的 “野蠻遺痕”. 既然無法免除,不如使之合法化.*** 政治家的任務就是建立規範和制度,達致減緩戰爭破壞力的目的.

「文明戰爭」的社會規範由相互對立的兩類人所確立:「和平主義者」和「攜帶武器的人」; 即禁止任何暴力行為的「平民」和 授權進行暴力行為的「專業人員」 (軍人和執法者.).***** 平民(除消極自衛外)被剝奪所有進行暴力行為的 “權利” , 內部治安和國境防衛的責任委諸專業人員.
由於「和平主義者」手無寸鐵, 就有必要為「攜帶武器的人」制訂極其嚴格的行為守則以防濫用. 反之,平民亦必須做到全面禁止持有武器,以免軍警遭到攻擊和暗算. 在國家內部,這種做法透過立法和強制執行來達成, 其結果為國家壟斷一切暴力,社會呈現極度和平化.***

但在國家之間,由於欠缺強制執行機構, 無法防範或制止戰爭的發生. 經過十七世紀極其慘烈的「三十年戰爭」,西歐建立了由 多邊條約所保證的「威斯特伐利亞體系」. 拿破崙一度毁壞了體系,「維也納會議」將之重建, 該體系即為當今國際體系的原型.
維也納會議主張, 在 尊重絕對主權,程序外交,條約法律約束力等 國際法框架之內, 容許 “最大化伸張國家利益” .**** 該原則藉著犧牲弱國或少數族群的利益, 達致列強間的勢力平衡,以維持歐洲大面積和平.

克氏等軍事學家將維也納會議精神加以闡發, 力主「戰爭專業化」,使之與燒殺虜掠等 “強盜行為”清楚區分. 專業化的前提是極嚴明的軍隊法紀, 下屬對上級的絕對服從.***
另外,針對各類型軍事活動, 制訂「全面性規範守則」, 設想戰爭依照嚴格確定的形式進行.*** 包括 封鎖,陣地戰,散兵戰,突襲,偵察,巡邏和放哨等等, 每一項都有明確的規矩. 許多規範內容後來以「日內瓦協議」國際法形式敲定,成為現代戰爭的道德守則.***
文明戰爭還有一項有趣之處,就是假定「戰爭有始也有終」. 因此,「宣戰」和「投降」儀式均顯得極其隆重. 這樣做是為了將戰爭作為“失序時期”的 跨時度鎖定,有利於社會心理適應, 並緩和痛苦和絕望的情緒.

誰料克氏設想的理想型戰爭, 最終竟演化為兩場極其慘烈的
〈不文明的戰爭〉.
維也納會議之後一百年, “一戰”開打. 1914年七月全歐約有四百萬軍人;八月參戰各國同時下達「總動員令」, 人數瞬間飆升至二千萬. 當時全歐適齡合格男子身上都懷著一張士兵証, 上面寫著如遇總動員,該到何處報到. 徵集處則早已預備好製服武器,和前赴戰場的交通工具…..
“壕溝戰”之慘烈空前絕後, 單「索姆河會戰」,英軍在數天內戰死五十餘萬人, 牛津劍橋學生停學參戰,三人去,一人不歸.

作者認為,這種前所未見的大規模死亡, 由兩組心理因素造成:A軍隊作為 “國家利益” 的捍衛者,有 “義務”作出重大犧牲; B士兵被教育和集體訓練成去人性化的 “戰爭機器”. 前者可明顯看到 克氏哲學的直接影響; 後者則源出於 普魯士陸軍精神, 是“現代士兵” 的特徵.***

克勞塞維茨論定「戰爭是政治的延伸。」,把戰爭的 控制權和責任交到政治家手上,而把 軍人的角色工具化.**** 將帥是 戰略和戰術家,制訂路綫圖並負責執行; 而士兵僅僅是 “可消耗的” 作戰資源,武器的一種類型.***
這種 “現代戰爭” 的職責分工極其危險,***** 軍事外行的國家領導人掌管高殺傷力現代戰爭機器的 “起動掣”,卻未能充份了解啟動的後果. 一旦發動了戰爭,機器進入狀態,政治家當即失去掌控, 而將帥則只知 “取勝”是唯一的 “設定目標”,士兵(牽連大量平民)遂被無節制地 “耗費”.

《戰爭論》如是說:「戰爭是迫使敵人服從我方意志的暴力行為.」,目標是 “徹底勝利”,*** 即迫使敵人投降. 這界定了將帥的職責,就是在國際法框架之內, 不惜代價,貫徹求勝.
然而 “投降” 就和 “開戰” 一樣是政治行為, 屬於政治家而非軍事家的職權範圍.*** 於是,軍事家全權負責 “開戰”和“終戰” 之間的一切場地事務, 專注於以一種 純粹理性,專業無情的心態進行戰事. 如此,戰爭的流程沒法調節, 一味不可逆地激烈化,達致最終分出勝負.*** 「戰爭手段化」就是 “現代戰爭”和 “非現代戰爭” 的本質差異. 現代之前,戰爭尚且帶著濃厚的習俗色彩,尚且人性化.

更有甚者,自從 拿破崙發明了徵兵制和 “全面戰爭”, 戰爭成為傾全國之力進行的豪舉,不是全贏,即為全輸. 其結果是從「理性主義」出發,追求有秩序「文明戰爭」的做法, 卻達致了絕不理性,無限制的戰爭. 現代戰爭和古代戰爭其實同樣地 “不文明”.

作者審視整部人類戰爭史,以人類學手法導出
〈結論〉.
「文化是決定戰爭的首要因素. 」*****

作者將戰爭行為分成三個階段或類型:
A部族戰爭
前農牧時代,為了守護或搶奪採獵地盤而進行的部族間的戰爭. 也包括了非經濟性的, 以 “突襲” 或“群戰” 形式呈現的心理宣洩型集體暴力行為, 如獵頭,殺俘獻祭等風俗.
戰鬥責任由全體成年男性承擔, “成年禮”定義為 授權攜帶武器,成為「戰士」. 部族可能有戰鬥組織,但沒有專業戰鬥階層. 戰爭是種習俗 (可以是儀式化的,也可以很殘酷.),是種生活態度,與生態環境相適應.**** 文化上體現為 部族歧視(ie卑賤或妖魔化.) 和「血親復仇」.*** 對外族的仇視心態反過來促進和保証部族內的團結與和平.

B前現代戰爭
進入農牧時代,為了守護或爭奪水源耕地; 刼掠農產品和財富; 最後是為了 索貢和征服而進行的戰爭. 這種戰爭形式最終催生了帝國.***
農牧社會,尤其是定居的農耕社會, 內部階級分化,產生專業的戰鬥階層,即是「武士」或「貴族」. 戰爭專業化驅動了 武器,戰技(如方陣),戰略(如防禦性土木工程和 攻城策略)與及 軍事組織的演化. 在最極端的情況下,甚至轉換了社會結構.****

進入工業時代,社會組織高度精密化, 戰爭同步演化,成為
C〈現代戰爭〉.
現代戰爭一般發生於民族國家之間, 特徵是謀劃嚴密 (常設參謀部,強調後勤等.),全民參與.*** 職業軍人佔人口比例較低, 遇有重大戰事,徵召成年男子入伍. (至於何謂成年,可依據戰情需要任意界定. ) 戰爭取決於政治情勢;形式受到國際法約束.

現代戰爭追求 “決戰”,以定勝負的風格,出於政治需要, 卻起源於 前現代戰爭列陣對峙,正面交鋒的習慣戰法. 在於歐洲,這派作法可追溯至 古希臘的「重裝步兵方陣」, 後來傳入羅馬軍團,再輾轉傳至 日耳曼蠻族入侵者. 日耳曼人建立了 法蘭克和神聖羅馬帝國,改步兵為「重裝騎兵」.
重裝騎兵戰法迥異於遊牧民族的「輕裝騎兵」. 輕騎兵使用弓箭,遠距離作戰,不勝則走; 重騎兵使用槍矛劍斧,衝鋒陣,近身殺敵,不勝則死. 前者適應遊牧生活,勝者攫取牧地,敗者遠遁; 後者植基農業生態,爭奪水源耕地, 勝者全取,敗者滅族.*** 重製騎兵實質上只是利用了馬匹衝刺力量的重裝步兵, 甚至連衝鋒的時候也結成方陣. 其職能主要仍是守地,而非遠征.

及至近世,兵器數番變化, 強弓勁弩削弱了重騎兵的地位,槍炮則徹底將之葬送. 名叫「陸軍」的現代步兵復興,炮兵成為尖端兵種, 但並未改易列陣對峙,正面交鋒的習慣戰法. 遲至一戰的 機槍壕溝陣地戰,交戰雙方拒絕放棄舊習, 堅持正面衝鋒,造成超量傷亡. 到了二戰,戰爭立體化,舊文化消退, 雖則武器威力更大,戰綫更寬廣,但軍人傷亡總數反而不及一戰.

比較三種 “攜帶武器的人” : 部落「戰士」是全體成年男子, 作戰是習俗,生活的一種形式;「武士」是社會的少數菁英貴族, 作戰是為了身份地位(ie榮譽),是一種權利; 現代「士兵」則是一般平民, 被徵召入伍,作戰是一種義務.*****
比較三種戰爭:部落戰爭最有自動調節能力,人類學家甚至視之為某種生態平衡程序. 傷亡可以控制,一般不會導致集體滅絕, 有時更流於儀式化,殺傷甚稀. 前現代戰爭已然高度專業化,破壞力大增, 但戰鬥原則上限於貴族,平民作為 “可爭奪資源” 而受到保存. 現代戰爭是政治手段,全民投入,舉國若狂, 因而最不文明,殺傷最烈, 所以應該施加最大的國際關注和控制.

《戰爭史A History of Warfare》(1993) John Keeg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