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SE隨筆130227盲婚啞嫁經濟學

經濟學130227
盲婚啞嫁經濟學***
掌門供稿

據統計,美國新婚夫婦十年內離婚率高達五成。 離婚者固然反映了婚姻失敗, 但未離婚者可能只是出於 子女,面子,宗教,家族…等等壓力考量, 並不表示其婚姻必定滿意。 由此推想,在美國婚姻的成功率應是某程度上低於五成的!
一般經濟發達國家, 如香港, 離婚率皆接近五成。

美國是個信奉自由主義的國家, 相信極少婚姻出於「盲婚啞嫁」,人們都是經由「自由戀愛」的途徑達成結婚的。
在相當多情況下,人們先經過一段同居生活然後過渡到結婚。不過,又據統計,經歷長期同居的人士其離婚率仍為五成。
結論:「自由戀愛」是危險的風尚,失敗率高於五成! ***

然則自由戀愛的死穴何在?
諾獎得主經濟學家 Gary Becker 在其名著「家庭論」***中作出精彩的論述:
假設與 婚姻配對 高度相關的 人格特徵 可分解為若干向度 ,如外貌、年齡、教育水平、收入、宗教信仰、嗜好…..等等.
Def. 如在某一向度上,雙方程度相接近,則在該向度上為「正配對」。****
舉例:俊男配美女, 夫妻同信邪教…..
反之,程度落差巨大,則為「負配對」。****
舉例:PHD 娶文盲, 窮光蛋嫁富家女…..

驟眼看來,正配對乃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而負配對則屬逆水行舟,有悖常規。 在自由戀愛的情況下,物以類聚,事順勢成,人們自然而然地 全方位 按照「正配對」來作為擇偶判準。***
殊不知 …..

據大師所言,那 是不合經濟學原理的! 原來正配對未必為佳而負配對未必為謬,佳謬要看該組特徵的性質而定奪。
Def. 一組特徵是「互補性的」, 如果正配對(程度相約)雙方参與某種共同作業的時候,會產生協同效應者。****
舉例:俊男美女(正配對特徵)相偕出席盛會,夫妻同為邪教正副堂主…..
註:同理,兩項商品合併消費才能創造效用者便是「互補品」。 舉例:牙膏和牙刷。

一組特徵是「替代性的」,如果正配對雙方参與某種共同作業的時候,反會產生排斥效應者。*****
舉例:兩位「宗師」級高手共同担任教練職務, 兩個sense佬共同制訂一項決策….. 危險!
註:兩項商品用途相同,可以相互取代而不會同時消費者便是「替代品」。 舉例:咖啡和茶。

Th 1 在「互補的」特徵向度上,「正配對 」是有效益的,合理的。***
這是by definition成立的。
舉例:教育水平和宗教信仰以夫妻一致為佳。 據統計,此兩方面的負配對婚偶離異率甚高。

Th2但在「替代的」特徵向度上,「負配對 」才是達致和諧的做法,因而是合理的。*****
舉例:年齡差距大才易遷就相處, 收入懸殊理應感情更佳。
試想資源有限, 夫妻二人,一個賺錢,一個湊仔, 當然合理過兩個賺錢,冇人湊仔, 又或兩人湊仔,餓死全家.

問題是「自由戀愛」易導入全方位正配對,在替代性特徵向度上容易入失調狀況。***** 換句話說,雙方禀質相近,反而不能截長補短,匡救缺失。 在最壞情況下,甚且相互凌駕,惡性競爭。

至於古時的「盲婚啞嫁」,其實並不是隨機(搞珠)配對,而是婚姻由父母做主。
父母人生經驗較佳,考量較為周全,更重要的是不會「感情用事」,成功率自然較高。***
問題是婚姻大事,你甘心讓別人當家做主嗎? 如其不然,不如自己做埋父母個份,才是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