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170322勃蘭登堡協奏曲 (上)

音樂170322
勃蘭登堡協奏曲 ()
蕭律師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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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勃蘭登堡協奏曲 Brandenburg Concertos是十八世紀 巴羅克時期重量級作曲家J.S. 巴赫以不同組合的樂器所寫成的一組共六首協奏曲的統稱。這組協奏曲原本是叫《六首多種樂器奏器曲》,其體裁可歸之為當時如日方中的「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類。

在音樂史上許多有名作曲家都叫「巴赫」,多屬於 巴哈家族成員,都各有所成。這裡指的是Johann Sebastian Bach,現簡稱 巴赫。這六首協奏曲是 巴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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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70317刑事法(五十六) 惡意傷人‧惡意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

法律170317
刑事法(五十六) 惡意傷人‧惡意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
蕭律師執筆

香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章(即英國同名條例第20章)帶出兩種罪行:「惡意傷人」及「惡意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第19章條文如下:
「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不論是否使用武器或器具,均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3年。」***

〈傷害 Wounding〉
「傷害」需要證明有「連續性整體皮膚破損」:Moriarty v Brooks(1834)。
這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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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703A法律格言

演說1703A法律格言
講者:蕭律師

「法律格言」是一種已確立好的原則或假設。
這些格言起初盛行於中古時代奉行「羅馬法」的國家,所以原文都以拉丁文寫成,其後奉行「普通法」的國家都加以採納。***
古羅馬法中原無 正式的,像中世紀或現今意義的法律格言。這些格言都是從羅馬時代的眾多法律學者及律師的論述,或法官在判案時的一言半語所收集而成。***

英國對這些法律格言追捧最落力。 十六世紀政治哲學家Thomas Bobbes形容它們具有成文法般的效力。 同代非常具影響力的另一哲學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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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170222大協奏曲

音樂170222
大協奏曲
蕭律師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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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週知,「協奏曲」是以獨奏樂器主奏、由樂隊伴奏的樂曲,*** 如小提琴協奏曲、鋼琴協奏曲、大提琴協奏曲等;有時任獨奏者也會多於一種樂器,如 莫扎特的長笛與豎琴協奏曲,布拉姆斯的小提琴與大提琴協奏曲,及貝多芬的小提琴、鋼琴及大提琴協奏曲等。那麽大協奏曲又是什麽曲式來的?可以說,知悉、及愛聽大協奏曲者必屬聽古典音樂中的「高段」者無疑;不識、或不愛聽者,好「打」有限!

「大協奏曲」英文叫Concerto Grosso(眾數是Concerti Gr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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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札記170217盛唐詩(三十四) 錢起‧李嘉祐

讀書札記170217
盛唐詩(三十四) 錢起‧李嘉祐
蕭律師執筆

開元天寶年間是詩歌的創新年代,是個別詩人發展個人獨特風格的年代。但「安史之亂」後的十年間,即使是重要的詩人也較缺乏個人魅力;應景詩、宴飲詩和送別詩,成千上萬,陳腔刻板,充塞其間,鮮有可觀者。劉長卿、李嘉祐、皇甫冉、錢起、韓翃及其他數十位算是其中之佼佼者,也有不少詩留下來。

高仲奇評 劉長卿的詩缺乏「新奇」。在作品中體現「新奇」(按高仲奇和 姚合的觀點)的詩人是 錢起。錢起生於722年,751年登進士第。安史之亂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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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70125法律格言 3

法律170125
法律格言 3
蕭律師執筆

8「衡平法視已做的事為應該做的事 Equity looks that as done which ought to be done. 」
這句格言有時也寫作「 Equity regards as done which should have been done」。
當某人,不論在合約上或法律要求下,須做一些有法律重要性的行動時,衡平法視該人已做的行動為應做之事。這是一個重要和影響深遠的格言。

此格言在Walsh v Lansd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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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170118水上音樂‧皇家煙花音樂

音樂170118
韓德爾 的「水上音樂‧皇家煙花音樂」
蕭律師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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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音樂The Water Music和 皇家煙花音樂The Royal Fireworks Music是十八世紀原德國籍(後入英籍)作曲家 韓德爾(1685-1759)兩首最為人所熟知的管弦樂曲,而韓德爾是 巴羅克時期最具影響力作曲家之一。

〈水上音樂〉
《水上音樂》首演的盛況由英國第一份日報《每日新聞The Daily Courant》所紀錄。
1717年1月17日星期三晚上八時,英皇 喬治一世離開當時歐洲最宏大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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