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90520
繼承法(十三)不當影響、欺詐、偽造
蕭律師執筆
一份遺囑不能在不當影響及欺詐下成立。***
〈不當影響〉
在法庭認證遺囑中,「不當影響」意指脅迫,即是說立遺囑人在脅迫下訂立他不想訂立的遺囑(或遺囑的一部份)。
脅迫可以有多種形式。
英國偉爾特爵士Sir J.P. Wild在Hall v Hall (1868) 如是说:
“勸說,動以愛或血親關係、或以過去服務尋求報答、或訴說未來的窮[……]
法律190520
繼承法(十三)不當影響、欺詐、偽造
蕭律師執筆
一份遺囑不能在不當影響及欺詐下成立。***
〈不當影響〉
在法庭認證遺囑中,「不當影響」意指脅迫,即是說立遺囑人在脅迫下訂立他不想訂立的遺囑(或遺囑的一部份)。
脅迫可以有多種形式。
英國偉爾特爵士Sir J.P. Wild在Hall v Hall (1868) 如是说:
“勸說,動以愛或血親關係、或以過去服務尋求報答、或訴說未來的窮[……]
法律190507
繼承法(十二)立遺囑人的行為能力2
蕭律師執筆
〈虚想的效果〉
如果立遺囑人有精神上的虛妄,而虛妄可以影響他的意志力,他就喪失了立遺囑的行為能力。***
Def. 如果立遺囑人堅持一個話題的信念,而此信念一般有理智的人是不會堅持的,且此信念在立遺囑人心中久久揮之不去,他就是患了「妄想症」。
但在實務上卻很難分辯「嚴重的錯判」和虛妄,特别在立遺囑人在其遺囑下對某一可能受益人性格的評估。誠然,即使父母對某一[……]
法律190423
繼承法(十一)立遺囑的行為能力1
蕭律師執筆
以前 外國人、叛國者、重罪犯及已婚婦女要立遺囑都受到特别的限制,但現今一般而言,唯一無立遺囑能力者是未成年人。
〈立遺囑人必須有立遺囑意圖〉
一種說法,就是立遺囑者必須有立遺囑的意圖。
嚴格而言,這種說法並不很準確,雖然是一種方便表達立遺囑人必須有立遺囑性質意圖的基本要求(即是說,立遺囑人表達他的希望只是在他去世後才生效。)如果一個人期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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