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S IN CATEGORY


法律151103刑事法(三十) 謀殺 上篇

法律151103
刑事法(三十) 謀殺 上篇
蕭律師執筆

Def.「謀殺」是一種普通法罪行,指 帶著蓄意的惡意 非法殺死一個人。***

〈生而為人〉
被殺的必須是一個「人」,所以殺死一個未出生的胎嬰不是謀殺而是其他罪行。但如果傷害加之於一個未出世的孩童,孩童出生,但後來死於出生前的傷害,那仍會是謀殺。

A-G’s Reference (No.3 of 1994) :當被告知悉女朋友懐孕,用刀狂插她。女友死不去,嬰兒因母傷而早產,再因併發症在120天後死去。
原審法官裁決[……]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