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70407
刑事法(五十七) 性罪行之 强姦1
蕭律師執筆
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十二部份包含一個寬廣範圍的「性罪行」,粗略可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別包括一些罪行,有關行為本身就涉及性暴力或侵犯,通常是針對個人。這些罪行大部份載於《刑事罪行條例》第118和128章,包括:强姦、非同意下雞姦,及猥褻侵犯、強暴猥褻行為、非法與十三歲及十六歲以下女童或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性交、為了性目的拐帶十六歲以下未婚少女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其中亦包括幾種「不雅行為」的罪行,如對兒童及在公眾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