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180427巴基斯坦史(二) 伊斯蘭 與 英治時期

讀書札記180427
巴基斯坦史(二) 伊斯蘭 與 英治時期
掌門執筆

無止境的“刦掠–撤退”模式最終被打破,最後兩波越過隘口的陸路入侵者有其共通之處, 因而有力量在次大陸生根統治,並且抗拒文化上遭到同化. 中亞突厥系強權建立的「德里蘇丹國」和「莫卧兒王朝」擁有一神信仰「伊斯蘭教」. 伊斯蘭統治把印度社會文化陶鑄成 “伊斯蘭vs印度教”二元對立結構, 成為日後 巴基斯坦獨立建國的基礎因素.***

歷史走入〈伊斯蘭時代〉.
偉大的阿拉伯「阿拔斯王朝」也曾多番入侵印度斯坦,但都未能立定腳根. 阿拔斯為蒙古人毁壞之後,繼起的突厥「塞爾柱王朝」於1175年開始入侵印度斯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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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札記180420巴基斯坦史(一) 印度斯坦

讀書札記180420
巴基斯坦史(一) 印度斯坦的歷史
掌門執筆

《巴基斯坦史The History of Pakistan》(2008) Iftikhar Malik

「巴基斯坦Pakistan」意為 “聖潔之地” “清真(伊斯蘭)之國”, 是1933年劍橋大學一些 穆斯林學生所創造,被1947年建國先賢採用為國號.
今日巴基斯坦國土所在之處,乃是古時稱作「印度斯坦Hindustan」的地方. 針對這塊土地,自古並無“巴基斯坦” 這語詞, 有的只是“(西北)印度” 或 “印度河流域” 之類的名稱.***

古代當地人雜呼為 “河流之父” “信德河Sindh” 或 “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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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札記180416中國的亞洲夢

讀書札記180416
中國的亞洲夢
掌門執筆

《中國的亞洲夢China’s Asian Dream》(2017) Tom Miller

〈一帶一路倡議〉
是「絲綢之路經濟帶」和「二十一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合稱,首先由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 哈薩克大學和印尼國會的演說中提出.
「一帶」指構想中 橫貫中亞,直抵中東和東歐的交通基礎設施; 與及沿綫工業走廊.*** 舉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ie亞投行)」批出的首個專案,即是一條由 北京直抵 巴格達的鐵路.

「一路」指鼓動興建一系列接連 南海及印度洋的新型港口, 與及相關貿易通道.*** 舉其要者:斯里蘭卡的 漢班托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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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80411刑事法(八十二) 欺騙1

法律180411
刑事法(八十二) 欺騙1
蕭律師執筆

《盗竊罪》條例也包括了若干有關「欺騙」的罪行,這些罪行須證明某些特定的最後結果是由於被告的不誠實的欺騙。這包括了以「欺騙手段deception」獲取物產、金錢利益、服務、銀行紀錄、或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等等。
有些此等罪行和英國1968及1978年《盗竊法例》完全相同,但其他多方面卻異於英國版本。「詐騙fraud」是香港加入的新罪行,為英國所無。所以要特別小心,有些和英國1968及1978年罪行有關的案例,部份或完全不適用於香港。這編只抽出部份罪行來討論。

香港《盗竊罪》條例第17、18、18A、18B、18D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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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1804世界歷史上的蒙古征服

演說1804世界歷史上的蒙古征服
掌門主講

《世界歷史上的蒙古征服The Mongol Conquests in World History》(2012) 穆天梅Timothy May

對「蒙古征服」留存恐懼感最久遠的不是中國人,而是俄羅斯人. 在俄羅斯的歷史敘事語境中,「韃靼」一詞等同於 “邪惡” “野蠻” “恐怖”; 而解放「韃靼之軛/桎梏」則升華成為近代 斯拉夫民族主義的 “建國神話” .
誠然蒙古人的 “殘暴度”在文明史上堪稱獨占鰲頭 (緊隨其後的俄羅斯人實也不遑多讓), 加上鐵蹄蹂躪歐亞大陸期間,主動和被動的 “恐怖主義”渲染, 蒙古人在歷史上留下的污名和負面形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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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札記180403蒙古征服(二) 蒙古的軍事創新

讀書札記180403
世界歷史上的蒙古征服(二) 蒙古的軍事創新
掌門執筆

孫子曰 “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 可蒙古的「弓騎兵」卻有能力在戰場上將兵員更多的敵人“圍困” 起來, 使其沒法自由行動,這是如何做到的呢?
〈蒙古的軍事創新〉
現代兵種「海軍陸戰隊」的戰術框架定義為「移動 + 火力」, 其作戰方式由配置 “精準打擊能力”的 “快速移動部隊(ie機動部隊)” 執行,***** 功能不在於大數量和大面積削滅敵方的人員和裝置,而在於瓦解或癱瘓敵方的行動鏈,*** 主要體現為突襲 核心軍事設施,指揮或通訊中心,轉運站或貯藏庫….. 等等. 比喻來說,攻擊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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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80326刑事法(八十一) 處理贜物4

法律180326
刑事法(八十一) 處理贜物4
蕭律師執筆

〈可交替定罪 Alternative Verdicts〉
可交替定罪的意思是指某些罪行,如果A罪不成,法庭有權攺判B罪。

如果被告被發現管有贜物,環境顯示他會犯盗竊或處理贜物罪,檢控如何進行?如果盗竊是最可能的罪行,一般的控罪就是盗竊。但如果被告在審訊中不能被定罪為盗竊,《盗竊罪》條例第32條載明法庭可裁定被告犯了其他可代替的罪行以作處理。

如果不清楚究竟應控告盗竊或處理贜物罪,則二者皆可控告:Shelton (1968) 。
由於盗竊與處理贜物是兩種不相容的罪行,被告不可能對相同貨品同時犯了此二種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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